6月9日, 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网上传播“桐柏一医院药房拿错药”的相关文字和视频,桐柏县卫健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对相关事件进行深入调查。

经查,6月7日,患者尹某某在埠江镇卫生院就诊,药房药师雷某某误将生理盐水发放为葡萄糖水,护士发现医嘱与药物不符及时更换正确药物,错误药物未使用。

事件发生后,埠江镇卫生院相关领导及涉事医务人员主动找到患者及家属进行诚恳道歉,并对药房药师雷某某予以停岗处理。下一步,我们将引以为戒,在全县卫健系统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行动,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到这里,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了。单就药房发错药这件事来说,确实可大可小。

就像这位雷姓药师自己所说,生理盐水错发成了葡萄糖水,除非患者恰好身患糖尿病这类特殊疾病,不然作为药物溶解的介质来说,确实区别不大,更何况还被护士发现了。

只要雷姓药师自己稍微态度好点,及时道歉,患者家属可能也不会无端生事,上纲上线。只是她这种轻慢、无所谓又不在乎的态度,极容易激怒患者家属,最终激化矛盾。

有网友就评论:这也算是给这位药剂师一个教训吧,拿药马虎不得,万一出事就晚了,这次只是给了一个停岗处理,如果真出了问题那就不是停岗能解决的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近期唯一的一起“发错药”的案例。

3月31日,家住陕西靖边的刘先生带4岁的儿子去榆林市中医医院看鼻炎。医生给孩子开的是祖卡木颗粒,但是取药过程中药房把药错取成复方木尼孜其颗粒。

对于药房取错药的行为,刘先生认为很不负责任,也不能理解,向12345投诉后也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

当天记者联系到榆林市中医医院的药房主任。她说,3月31日下午4时许,刘先生带着孩子着急赶车,取药的工作人员也是好心办错事,想着赶紧取了别耽误事,拿了药没有走下账程序。

“我们第二天一早发现错误后,就联系家属送药,本来想着看望一下当面道歉,患者家属不见我们,我们开车从榆林去靖边,把药放在了患者家属指定地点。”该药房主任表示,“能力范围内孩子的检查费可以承担,但是赔偿就要找医院了。”

无独有偶,2025年4月12日,55岁的唐宇菊在四川省西昌市人民医院骨科住院,出院时护士将同病房另一住院患者的“出院带药”,误发给了她。唐宇菊连续服用药物四天后,身体出现了耳鸣、手麻等症状。

5月19日,西昌市人民医院群工办相关人员表示,当班医护人员确实给患者发错了药,医院也愿意按照当地相关标准承担检查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但目前患者要求医院公开道歉并赔偿10万元,双方暂时未能谈妥。

这一桩桩一件件,无不提醒我们,面对病人,医务人员的工作态度本该严谨!

撰文 | 梅斯医学

编辑 | 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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