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宗昌说自己来山东是为父老乡亲造福, 老百姓则说: “张宗昌, 坐山东, 山东百姓受了坑; 不怕雨来不怕风,怕的是兵来一扫清!”“也有葱,也有蒜, 锅里煮的张督办!”
张宗昌除了贪杯好色,荒淫无耻,其日常生活也是挥金如土,无不奢华至极。仅一顶貂皮帽子,便值千余元。据在其内宅充过奴仆的人说,他家里天花板、木隔等糊的是花丝葛,地板上铺的是外国丝绒毯,其它床帐被褥,一应杂具,也是极尽奢华之能事。他最宠爱的七姨太太有一卷毛狗,是3000块大洋买来的,日食牛肉、牛奶、鸡蛋等,还有一个专门的狗奴为之看护,这位狗奴才月薪三千元,相当于普通农民两年的收入。她装裱一座楼房花了五六千元,一双珍珠鞋值四五千元。姨太太均有副官一人,护兵二人,汽车一辆,其余奴仆厨役无数。统计张宗昌在鲁时,每年开支比前任督军多至20余倍。
特别是张宗昌在山东养有十几万军队,连年征战,耗费不资。由他亲信组织的军政机构上行下效,拚命搂钱,中饱私囊,仅举几例便现全貌。
政务厅长毛振鹗,除正常搂、卡、索、要外,向每县各推荐一个亲友,只要30元薪金,而不到差办事,实则有名无实。全省百余县,每月即可得3000多元,三年之中累计10万元以上,竟无人发觉。
教育厅长王寿彭,一个状元公也竟然大把抓起钱来。他在新税额提成中,一次即搂了10万元,存在正金银行。他在大连取钱时,以山东省钞付之。王寿彭稍质问:“为什么我存的现洋而你们却给省钞。”日本人说:“汝当日所有者是此票,今亦以此相付,汝乃不要,故意捣乱耶!”即被殴打驱出。王寿彭既失巨款,又被辱打,夜间上吊而死。
烟酒公卖局长吴宝彝,喜藏汉玉,当时有“汉玉大王”之称。在职三年,积资至200余万元。
山东省银行行长蒋邦彦,为张宗昌的军饷而滥发钞票。他发财也最多,据说达5000万元之多。他把巨款存入日本正金银行,不料日本人心狠手辣,竟在大连买通了他的佣人,用电线将蒋邦彦勒死。该行以无本人签字为理由,拒绝付款,5000万元的山东民膏,遂为日本人一口吞没。两个佣人也被日本警察署杀害灭口。
山东印花税处长洪梦松,脱离财政部,自制税票,创办济南、青岛、烟台等地办事处。在印制税票时,与山东省印刷局和林宪祖联合舞弊,加价虚报,共制票额400万元,多报印价10万元。
山东高等检察厅长邱任元,在推行不动产登记处总办时,曾将初期所收税款20万元支票亲自交付张宗昌。张宗昌正在赌牌九,一场就把此款输光。
张宗昌任山东军务督办以前,山东每年的军费开支为565万元,其中陆军第五师占135万元,陆军第四十七混成旅占65万元,其余为其他各部队的军费。此外,督办公署军需军费60万元。
张宗昌督掌山东的第一年,军队增加到了十四五万人(编制计划,非实际数目),月需薪饷、战费高达1000万元以上。到了1926年,张宗昌第二次南下江南战败齐燮元之后,各省军人麋集济南,纷纷要求成立队伍。这样无限制地扩编,山东军队陆续发展到32个军的番号。于是,军队一连欠饷五六个月的情况已成惯例。这还是就军费开支一项而言。张宗昌的挥霍无度和他的财务人员趁火打劫,横征暴敛,巧取豪夺,这么大的数项都从哪里来呢?只有一个来源,那就来自民间,害苦百姓。
首先是增加田赋。张宗昌督鲁之前,山东的田赋向来是每银一两。连同正、杂各税费,作银元2元2角征收。张宗昌督鲁之后,一开始就增加一倍,每田赋银一两征4元4角。过去一向是上下忙两季征收,张宗昌的胥吏则是一次征足;后又每年征收两季,每赋银一两,两次共征8元8角;有的县还加征4角,共为9元2角。山东全省田赋过去岁入约1000万元左右,军费占十分之六,政费占十分之三,预备费占一成。张宗昌到山东后,增加两倍到四倍,仍感不足。于是,又巧立名目,征收各种额外捐税。
张宗昌督鲁三年,无日不在尽量搜刮。想要多少钱,就下条子叫几县摊派。北伐成功后,据省财政厅统计报告:“自张宗昌莅鲁起至离鲁日止,征收之丁、漕及特附捐,其有账可查者,按照正额计算,有征至民国廿八年(1939年)以上的。”现把他所征收的捐税名目列出如下:
1.地丁军事善后一次特捐;2.漕粮善后一次特捐;3.地丁讨赤一次特捐;4.漕粮讨赤捐;5.地丁军事特捐;6.地丁军事附捐;7.漕粮军事附捐;8.李董堵口附捐;9.赈济特捐;10.河工特别附捐;11.汽车路附捐;12.营房捐;13.军事借款;14.善后公债;15.烟酒税费特捐;16.公卖买特捐;17.登记成立挂号费;18.登记印花;19.不动产登记费;20.纸币执照捐;21.纸币印花;22.长途电话;23.烟种捐;24.烟苗罚金;25.营业牌照;
26.军鞋捐;27.第一军甲子战役抚恤券;28.直鲁军讨赤役抚恤券29.验烟凭照费;30.烟照印花;31.修张宗昌生祠捐;32.张宗昌铸铜像捐;33.垫柴草费;34.慰劳将士费;35.锅头捐;36.养狗捐;37. 住房捐;38. 富户捐;39. 人口捐;40. 官卖鸦片捐;41. 烟灯捐;42. 小车捐;43. 人力车捐;44. 印花税;45. 牲畜税;46. 落地税;47. 青菜税;48.娼捐;49. 戏捐;50. 鸡捐。
以上捐税又规定必须完成的数额,大县纳5万,小县纳3万。后来又“寅支卯粮”,到1926年终,已超支多年。
在这些捐税中,“讨赤”特捐这一项,占有很大数字,而且订有奖惩办法,征收起来较易完成。捐税既名“讨赤”,作用颇大,谁要是抗拒,或办事不力,马上加以“同情赤化”、“贻误戎机”的罪名,重则有身家性命的危险,因此,尽管数字庞大,地方上也必须踊跃输纳。
财政厅所规定的奖惩办法,主要是在限期内如额全数解清者,以金额三成作为出力人员的奖金,连续(该捐一期接一期地不断征收)如期完成者,除照给奖金外,并酌情予以保升。逾限不能征齐解清者,分别惩处,严重者县长撤职查办。各县县长既然怕受处分,又有利可图,征解均甚踊跃,甚或在银行息借巨款先行解缴,然后再向当地商民勒派,以图得到奖励(因借款利息小于奖金比数许多,虽付息金仍然有余,并可借此受到保举,故乐为之)。此项捐款与山东省银行钞票、军用票,实为张宗昌时期压榨民脂民膏最恶毒的手段,也是数字最大、最招愤恨的一件事情,估计每年总数在1亿元以上。
其它捐税的奖惩催征办法也相当严格,张宗昌和他的仆从为了把各种苛捐杂税的收入尽快搜刮到手,特设立了财政清理处、全省稽征局、赋税督察处三个税收机关,其实力均在财政厅以上,而赋税督察处的办法尤为凶狠。清理处、稽查局各有职员200多人,督察处则有600多人,全省各县都派有督察员。赋税督察处长为王寿峰,是张宗昌一位姨太太的胞兄,天津人,为人跋扈。他委任的各县督察员,督察的结果使各县县长、局长、科员因舞弊拘解来省者,动辄百余人。这些人分押在省城的督察处、执法处或军法科,直至弊款交清,始予释放。以苛捐杂税勒索商民,再以弊端赃款勒索官吏,真可谓花样百出了。
另一方面,又制订了一套奖惩办法,规定在10天内解交的税款,可以搭交山东省银行钞票三成(如缴款1万元,可搭省钞3000元,按平均折价5角计算,可以获得奖金1500元)。在20天内解交的税款,可搭交省钞二成。在一个月以内解交的税款,可搭交省钞一成。超过一个月的税款,一律交现洋,否则处分。省里要处分县长,县长就不敢怠慢。他们每逢接到开征赋税的电令,就立刻召集里长,按照各里地亩多少,分别定出预借税款数目。对拒不接受的里,县长即予扣押,并以刑杖严逼各里催税胥吏,务必按期将数迅速催齐,俾早日上缴,获得搭交省钞折价重赏。里长和催税差役再转向农民强索,稍有不遂,即扭送官府关押。
张宗昌的军队在当地勒索的情景更是无奇不有,诸如柴草、马料、官车、修营房、裱糊房子等等,都要当地人民负担,甚至连军官所吸的鸦片烟费也要县府供应。民间疾苦,概可想见。
捐税不但多如牛毛,此外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价、勒卡。山东烟酒税额,原来全年60万元。张宗昌到山东后,也加倍征收,再加烟酒特捐全年50万元,共增至200万元。津、胶济两路的货捐,每年每路收入原额不过100万元,后来每路货捐各加为300万元,共计600万元。此外,还有司法罚金、临时特别大宗捐款等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收入也颇为可观。据闻临城的中兴煤矿公司一次即被勒捐100万元;山东盐商东纲公所原存海防经费一项,日久未交,一次竟被勒款300万元。
据祝仞千说:张宗昌到山东的第一年还成立了一个烟税局,由林宪祖介绍一个在掖县做银钱生意的姜镜海充任局长。姜上任后,立即被派往东北五站运回两麻袋鸦片烟种子,分派济南周围各地种植,借此大量征税。
张宗昌在山东统治三年多,赋税捐杂已增至无以复加的地步,仍不能满足他的支付需要。于是,他的筹款人员又想出了一种办法,就是滥印滥发各种纸币,以增收入。
张宗昌滥发纸币,计有:1.山东省银行票;2.军用票;3.金库券;4.自制税票;5.善后公债等。
山东省银行经理蒋邦彦发行的省银行钞票是重要的一笔收入。他按照张宗昌旨意办事,利用银行的信誉使人们上当,发行的省钞漫无限制,就连当时的银行职员也不知道究竟发行了多少省钞票,反正有后台支持,可在全省流行,参与者又可从中大捞油水。此外还发行了一次甲子战役(即第二次直奉战争中张宗昌第一次南下的战役)抚恤奖券,本来战争发生在张宗昌督鲁之前,与山东沾不上边,而对战争的善后费用也硬加在山东人民头上。
他们虽然发行了这么多纸币要全省人民使用,但代理收付全省款项的省银行却规定:收款要现洋,付款全给纸币,这几乎就等于白白从人民手中收取现洋了。纸币充满市面,而银行却装满了银元。偏远的地方,现银一元涨至京钱八吊以上,省钞及军用票则更不值钱。当时以纸币换现洋,价额相差极大。初期省钞一元价值七八角至五六角。后来省钞一元跌价到三角六分。大量发行纸币的结果,导致了金融的严重混乱,物价暴涨,一时倾家荡产、企业倒闭者不可胜计。
1928年春季,奉系为蒋介石所败,逃出关外,山东省银行倒闭。张宗昌和蒋邦彦也逃到大连,他们想把一文不值的山东省银行钞票从天津运到大连,对折作价售给日本浪人,再由日本浪人要求日本政府向中国政府算账,真是祸国殃民达到了极点。结果,无数的山东省银行钞票通过海上运输运到大连时,为日本海关所没收。
对山东百姓和社会坑害尤为严重的是军用票。1925年末,张宗昌与直隶督办李景林组成直鲁联军,1926年初攻占天津,这时为了进一步搜刮人民脂膏来维持军需,开始大量发行军用票。
直鲁联军军用票管理局设在北京前门外虎坊桥,山东省银行经理蒋邦彦兼任管理局总办,北京宪兵司令王琦与林某为会办,吴季玉为坐办,这些人尽是搜刮能手,心狠手辣。军用票初次发行50万元,券额分做5元、1元、5角、2角、1角五种。设有两个兑换处:一在虎坊桥管理局附近,以大票换小票,元票换角票;一在西河沿,以角票换铜元。名为兑换,实为作戏。规定每人限兑一角,给双十铜元15枚。每天上午9——12时,下午2——4时为开兑时间。那时被迫收用军票的小兵和老百姓要往返多次,东跑西跑去挤兑,被支来支去。
有的等了三四天还兑不到一个铜元,有的晚上就睡在路上候兑,真是坑死人了。两个兑换处都驻有宪兵,当门插上大令,一遇拥挤,棍打鞭抽。往往铜元没有换到,先吃了许多棍鞭。市上奉票本已充斥,再加上这些军用票,印制极度混乱,5元的军用票,仅值双十铜元15枚。
如果仅发行这50万元还好一些,问题在于无止境地、不断地发行军用票。初次发行的军用票原定一个月后收回销毁,然后再发。如果全部销毁再发也还有个限度,可实际上几乎未予收回。蒋邦彦另有妙招,他玩了一个在天安门焚毁“旧票”的骗人把戏。他派若干办事员在东交民巷瑞金大楼里,将大量新印制的军用票,放在沙土水泥搅拌的泥浆中磨擦新钞四边,直到看不出有新票的痕迹。花了约一周的时间,将几十万张新票变成了“旧票”,冒充已经收回的旧票,装了十几箱,煞有介事地在天安门前举行焚毁“旧票”的仪式。这样连搞多次,究竟印发和流向市场多少军用票就无法统计了。办事员们也不敢声张,因为如果走漏风声,就要受军法处分。
北京山东省银行分行是接替直鲁军用票发行的继承机构,表面是张宗昌部队的给养供应站,实际上是张宗昌的私人账房。驻在直隶的鲁军军饷,由张宗昌开给支款批令,从5000元到10万元不等,到该分行核发时,往往只发一成或三成,全部领完,不知要等多少时候。而张宗昌自己到北京时,手里尽是百元大钞,狂嫖滥赌,一夜的挥霍,成千上万,无法估计。这种钞票,市上毫无信用,第一天花了,第二天就来兑现。分行里平日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经理主任们,为了做好兑现准备工作,一面以高额现贴调划银币;一面勾结张宗昌的侍从人员,随时探听张宗昌挥霍的数目,以便做好应兑工作。从早到晚,行中人员都为兑硬币而疲于奔命。
发行的钞票和军用票不仅随心所欲,而且毫无信誉,在市场如同废纸,还有许多兑换中的麻烦。后来张宗昌一伙人又变换手法,发行金库券和善后公债,这样也可一下子搂一笔巨款,至于什么时候还债,那就不去管它了。随着形势的发展,南方革命势力日益向北延伸,山东境内也是民怨沸腾,张宗昌也预感到他在山东的统治怕是不会太久了,这样,就更不计后果,任意妄为了。
当时的财政厅厅长杜尚,每年发行金库券一次,约500万元。自1925年至1927年共发了三次,计1500万元;山东公债局总办张肇铨发行的善后公债,达2000万元。这些名为公债,对百姓来说,交了钱就别再想有朝一日还回来,都是肉饱子打狗,有去无回。
除此之外,张宗昌一伙还在中央税收上打主意。在旧社会,印花税也是一种国税,税票向例由财政部印发。1925年张宗昌督鲁后,开始自制印花税票。它的好处在于,一方面截留上缴中央的部分税收;另一方面是无限制的制票,任意规定税收范围,不断加大税收数额。当时税额每年不过40万元,实际收入还不到此数。为了增进税收,规定了贴印花的详细办法,如戏票、电影票、药方等,凡是可以代表收据的,都需贴印花,贴印花就收税。同时规定每年春秋两季,由印花税处选派检查委员分赴各县,检查各商店企业的帐簿、折据是否按规定贴花。不合法的按照部章规定缴纳罚金。各委员是临时性质的,仅支付旅费,没有薪金。
这又出了问题,没有薪金就得从中搂、从地方榨。他们依靠罚金提奖作为补助。头一次,每人检查十几县,除了罚金提成加上县里送给的川资,每县一个人得到数百元。以后再派委员,就按照县的大小搭配好了,借此可以多派些人,也就是多给亲友们安排些临时搂钱的机会。
自从实行新税和实行检查之后,税额收入提高到每年100余万元。
由于规定解款时搭解三成军用票,收税款时经常使军用票不足三成,而现洋超过七成,不足军用票到黑市上购买,仅值1角钱,这样,经手人又可从中捞到不少现洋。如省银行的经理蒋邦彦存入日本正金银行的5000万元现洋、教育厅长王寿彭存入日本银行约10万元现洋,主要是靠此途径得来的。
以上这样无尽的搜刮,张宗昌仍不满足,又自己单独向金融机构借款。
1930年山东省财政厅清账,对张宗昌借款一项分四条述之:
1.以财政厅名义借款:中国银行本息563300余元,交通银行本息377 000余元。
2.以财政厅名义担保省银行借款:欠中国银行283000余元,欠交通银行283 000余元。
3.张宗昌勒借中国银行,是财政厅借款合同,欠本息690000余元,欠交通银行是督办公署张宗昌收据,本息246000余元。
4.济宁借款:本息合计中国银行42 300余元。
这些借款,张宗昌本未打算归还,及他败退山东后,更成了呆账、死账。
张宗昌督鲁三年,实为祸国殃民。人们说他在山东这几年,使山东的天升高了三尺。这有两层意思,其一是说他特别能搜刮,将地皮刮去三尺,这样,天也自然升高了三尺;其二是说,张宗昌在山东无法无天,天高皇帝远,谁也管不了他,随心所欲,胡作非为。
张宗昌上任山东督办后,多次向人们宣称,他是本着鲁人治鲁之精神回到山东的,目的在为山东父老乡亲造福,日后做得怎样,大家自有评判。可是,他给山东带来的不是福,而是无尽的灾难。在他统治山东期间,山东人民生活贫困,再次掀起了闯关东的潮流。据当时报纸记载,山东总计一百零八县,到张宗昌败退山东前夕,就有四十八县无人烟。
人们对这位衣锦还乡的督办怨声载道,当时全省关于张宗昌的民谣家喻户晓,老少皆知。
“学会掖县话,能把皮带挂(当时军队中的军官都挂皮带)”。
“张宗昌,坐山东,山东百姓受了坑;不怕雨来不怕风,怕的是兵来一扫清!”
“张督办,坐济南,也要银子也要钱;鸡纳税来狗纳捐,谁要不服就把眼剜!”
“也有葱,也有蒜,锅里煮的张督办!”
“也有蒜,也有姜,锅里煮的张宗昌!”
“弓长二小戴着帽,不到两日就缺吊!”
“戴帽的二小张,不到两日遭弓殃!”
(将“张宗昌”三字拆开,张为“弓长”,宗为“二小”戴帽,昌为“两日”。“两日”意为日无多也。“缺吊”系鲁南方言,意“掉差”也)。
从这些民谣中看出,山东各地人民对他是恨透了。这些民谣,也就是对张宗昌治鲁三年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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