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6.11,第九个国家器官捐献日。
我是器官移植的受惠者。
但我知道这个日子,是因为中南医院肝胆研究院在学校万林艺术馆做宣传活动。我特意去现场看一看,发现我的主治医生、OPO主任和护士长,都在里面。很是亲切,相谈甚欢。
这个日子很特别,是“路遥遥”的谐音。这种表达应该是一种激励,前路遥遥,并非无期。
但这很可能是无奈现实的写照。
据中国人体器官捐赠管理中心的数据,截至2025年06月10日,志愿登记人数7107804,实现捐献例数59684,捐献器官个数185007。相较于中国庞大的人口数,以及规模庞大的需求而言,这一数据极其可怜。
美国的志愿登记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是60%,中国则只有0.05%,差几百倍。
这些年,中国的移植医学技术突飞猛进,但受制于器官来源,受益者非常有限。
这种情况,有一定的历史原因。我国的器官移植的来源,在相当一段时间有一定的路径依赖,导致中国的公民志愿捐赠工作起步晚,公众认可度还不够高。
今天,我国的人体器官捐赠管理系统已经非常完整,公开透明,系统完备。但在具体工作效果,却很难尽如人意。
我们的传统文化里,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入土为安”的思想观念下,如果不对人体器官捐赠有深度理解,表层的文化冲突很容易成为成为器官捐赠事业的障碍。
医学是救死扶伤的高尚事业,用于拯救他人生命的器官捐赠事业,理应受到文化上的辩护。我们还需要生命教育,以及关于生命伦理的讨论。
人体器官移植是一个极端严肃事业,其社会敏感性很高。在过去,有一些不合法,不合规的做法,的确在影响这一事业的合法性,也制造了公众质疑。
但可以肯定的是,国家人体器官捐赠管理系统恰恰是为了解决过去的问题而生的,过去的问题不应该成为现系统的包袱。
一些甚至毫不相关的医闹案件,扯上器官捐赠,因为怕敏感而不去公开讨论,不去严肃对待,息事宁人的做法,可能是以最简约的办法解决了个案,却给器官捐赠事业的声誉造成了极大伤害。
同样是因为忌讳可能引起的纠纷,逝者本人生前明确表达了捐赠意愿,且签署了法律文书,但只要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任何一方家属不同意,便没办法执行。
很多医院和急症科、脑神经科等重要科室,并不配合器官捐赠获取组织(OPO)工作,导致OPO工作开展步履维艰。
OPO工作开展,还有赖于其他相关组织的紧密配合。比如,医保基金理应积极支持,因为,对于很多终末期病而言,器官移植是节省医保支出的有效路径。
当我躺在病床上,感到生命将逝时,交代家人有个万一,把我器官捐赠了,顿感安宁。
实际上,中国文化基因里,是可以化解那种文化禁忌的。一个人如果能够在离开这个世界以后,还能造福社会,惠及他人,这种“人间大爱”、“无我”,应该是对生命的最高礼遇了。
很幸运,我竟然最后得以重生,还有机会亲自登记捐赠系统。
系统非常方便,说是十秒钟就可以完成。我花了一分钟,把所有选项都勾选了。
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一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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