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登记“网办”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

《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十条规定:养犬人应当在犬只接种狂犬疫苗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犬只到公安机关确定的养犬登记点服务场所办理信息登记,取得养犬登记证和标识牌。

为最大限度便民利民,滕州公安在养犬登记中推行“免疫+挂牌”和“互联网+挂牌”等一站式线上服务模式,让养犬人可以全程网办养犬登记,并免费领取犬牌、犬证。犬牌上含有犬只信息“二维码”,具备犬只“防丢”功能,扫码即可联系犬主。现将养犬登记网办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1、进入“滕州犬管”小程序

2、注册登录

3、填写申报信息

选择犬证申报”,按提示填写犬主信息和犬只信息,进入审核状态。

4、查看审核进度领取犬牌(证)

选择“审核进度”,若“审核成功”,请到申报时选择的“领取犬牌地点”领取犬牌(证);若“审核失败”,按审核失败说明修改信息,提交后重新进入审核状态。

5、查看电子犬证

到“领取犬牌地点”领取犬牌(证)后,选择“电子犬证”,可查看电子犬证。

除通过“滕州犬管”小程序办理外

您也可以根据情况选择线下办理

咨询电话:0632-554553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法律支持丨刘彤 15863205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