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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酒驾醉驾 安全守法驾驶
随着夏日来临,梧州的夜生活愈发丰富多彩
街头巷尾弥漫着热闹气息
然而,在这欢乐氛围下
却有个别驾驶员心存侥幸
酒后仍冒险驾车
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典型案例
4月27日3时32分许,李某喝酒后骑行一辆电动自行车搭着朋友,行驶至步埠路福兴龙城对开路段时,车辆先后与路边停放的三辆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李某及其朋友受伤,四车不同程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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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李某满身酒气,经酒精检测,结果为147.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最终,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李某因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对李某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将进行进一步处理。
酒驾醉驾,是道路安全的 “头号杀手”。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使驾驶人的反应速度变慢,视力下降,判断能力、操作能力大幅削弱。开车时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可能引发车毁人亡的惨剧。就如上述案例,李某酒后控制车辆的能力降低,导致车辆接连碰撞。
梧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我们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时刻紧绷安全弦,杜绝侥幸心理。夏季夜宵聚会增多,大家要互相提醒、监督,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电动自行车,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安全为先。让我们携手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每个家庭都能平安团圆,欢度夏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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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梧州交警、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
编辑:太平微资讯;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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