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据新华社消息,中办、国办印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共有8个部分,提出了19条具体举措。
其实这份《意见》早在去年6月,就已经在中央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但却在近一年后再次被作为要闻郑重发布,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意见》中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出了系统且清晰的部署,对于广大国央企未来的经营管理改革具有深远指导意义。尤其是围绕管资源和管资产两件事,国央企需要尽快作出改变。
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在于创新与组织活力。
《意见》这次专门就“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专设了一章,明确敦促企业要优化要素配置的效率,进一步做深、做优资源的管理与调配,以激发企业发展的动力。
在这一章中,《意见》强调要完善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机制,其中明确提及要加快国有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改革,按规定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同时也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发挥特色优势,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特点的金融产品。
这也意味着未来国央企的产业担当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不能仅仅关注自身业务眼前的一亩三分地。
除了以创新活力为出发点改革组织形式、设计激励机制之外,国央企还要向外发力、主动“攒局”,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资源整合能力,牵头链接优质产学研与金融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帮助,从深度和广度上为传统产业升级以及新兴产业的培育发挥更大赋能作用。
这对于广大国央企的资源整合能力、担当意识以及发展主观能动性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要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尤其是要强化企业的战略管理水平。
具体指示包括强化战略规划与年度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任期业绩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等的联动。引导企业基于战略导向厘清主责主业,推动技术、人才、资金等各类要素向主业集中,防止盲目多元化扩张、无序扩张。
这一指示对正全力备战“十五五”的国有企业极其重要,优化业务结构、聚焦主责主业、清退“两非两资”,一直是近几年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
战略管理对于富有产业支撑与引领使命的国央企来说,是非常关键的顶层设计环节。越是在产业需要国资力量的时候,国央企越要理清楚自己的优势与核心业务是什么。
接下来如何进一步强化投资纪律,将优势资源向主业集中,发挥出更强的产业引领能量,是国央企必须要研究的课题。点击了解云资管,唤醒沉睡资产
近期广东省珠海市的国企整合改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上个月,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由华发集团持有的相关产业园区、云上智城、珠海科创投和格力集团股权投资、相关产业园区、产业金融业务及资产对其进行注资。
目前,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整合了华发、格力的优势资源,一方面消除了同质化无序竞争,另一方面也强化在交通物流、海洋经济等主攻行业的优势地位。
除了资产合并之外,这一轮整合其实更关键的是将华发集团的产业运营能力与格力集团的资本运作经验形成了“产业+资本”的互补,资源优势将得到显著增强,也能更好的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这也是近期国有资源优化整合的典型案例。
除了管资源,国央企这几年的另一重要改革任务,是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企业资产,《意见》对此有两大指示需要关注。
首先是在企业产权的管理与交易环节上,要健全企业产权结构。尊重企业独立法人财产权,形成归属清晰、结构合理、流转顺畅的企业产权制度。
同时,国有企业要根据功能定位逐步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
这一要求与今年2月国资委修订印发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是一致的导向。这份新规对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和资产转让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作出了规定,对国有资产的交易管理进行了更细致的规范。
《意见》还提及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修订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
这一趋势很好理解,因为随着国企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国企的所有制改革、资产整合重组与股权转让等活动越来越频繁。
在这一进程中,许多国有资产、企业产权的交易需要在法律层面上有更明晰的依据,以便规范广大国有企业的各类交易行为,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
健全的企业产权制度,能够有效提升国有资产交易的透明度,并促进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对国央企的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各地必须要引起重视。
上个月底,湖北省国资委刚刚召开了全省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工作会。头部国企在用的云资管平台,点击了解
这场会议就明确强调,要牢牢把握产权管理“防流失、促流转”的工作定位,更好发挥产权管理基础性、枢纽性、战略性作用。其中,小明认为会议提出的三个“着力”方向值得借鉴。
一是着力做好产权登记深化攻坚,加快实现产权登记全覆盖;
二是着力推进存量资产盘活攻坚,进一步摸清家底,结合各类资产属性,按照“用售租融”四种方式分类盘活,建立 “三资”盘活利用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是着力推进产权市场跃升攻坚,推动产权交易机构提档升级,助力国有资产在市场化流转中提升价值、创造价值。
其次是在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上,《意见》提出要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同时完善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引,深化分类授权放权,优化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引导国有企业注重内在价值、长期价值。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
短短几段话,其实点出了过往国企在资产管理方面一直存在的问题。
比如管理意识不足,部分国有企业惯于重资金、轻资产,重新购、轻复用,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可能导致资源资金的浪费,甚至直接影响企业运营效率。
又比如管理水平不足、方法与工具不完善。不少地方国企的管理信息化程度比较低,甚至连手中国有资产的底数都还没有排查清楚,更别谈实施有效的管理了…
还比如监管的力度不足,资产管理成效始终没有与管理者的绩效挂钩,导致资管改革的动力不足。一些国有企业存在资产长期闲置甚至被违规使用、经营收入未入账等问题,却没有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未来在资管制度的完善上,广大国央企必须紧跟《意见》的指示,加快在这方面的改革优化。
首先把制度建立起来,压实管理责任,让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其次要抓紧把内部的管理水平赶上来,无论是在人员的资管意识培育上,还是在数字化工具的“武装”上都要加速。
更关键的是,要响应新政指示,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完善资管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将资产管理的成果评价,设计为“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形成刻入国有企业基因的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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