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融产品是啥?为啥成了受贿者的 "心头好"?

定融产品全称 "政府定向融资产品",号称 "政府背书、固定收益、零风险",听起来特靠谱。一般是政府平台公司发行,面向特定投资者融资,利息比普通存款高,周期通常 1-3 年。

为啥贪官爱用它受贿?

包装合法:打着 "正规理财" 旗号,比直接收钱隐蔽,乍一看像正常投资。

收益固定:利息计算清晰,方便算 "好处费" 金额,不像股票波动大。

代持方便:可以用亲戚朋友名义购买,资金流向难追踪,增加调查难度。

荣虎成咋用定融产品搞受贿?三步操作全拆解

2013-2018 年,荣虎成当领导时,多次给妹夫刘某某 "打招呼",帮他承接工程项目。刘某某靠这些项目赚得盆满钵满,为荣虎成后来 "开口要钱" 打下了基础 ——你靠我赚钱,现在我找你掏钱,顺理成章

2018 年,荣虎成想花 120 万买定融产品,自己只出 70.335 万,直接跟刘某某说:"你帮我出剩下的 50 万。" 刘某某秒懂:这是领导在要 "好处费" 啊!当场表示 "直接送你 50 万",最后实际转了 49.665 万(荣虎成多转了 3350 元)。

用刘某某名义买理财,但银行卡、产品证书全交给荣虎成老婆保管。

理财产生的利息,刘某某定期乖乖交给荣虎成家里,自己分文不取。
关键点:表面是 "亲戚帮忙代买",实则荣虎成全程控制资金和收益,这哪是投资?分明是 "借理财之名,行受贿之实"。

为啥这操作算受贿?三个法律关键点必须懂

荣虎成自己说了:找刘某某掏钱,是因为 "他靠我赚了钱,该回报我"。刘某某也没打算跟他合伙,就是为了感谢领导关照才出钱。双方心里都清楚:这 50 万是对之前职权帮忙的 "对价",不是正常投资合伙

正常合伙投资,收益按出资比例分吧?但这事儿里,120 万理财的利息全归荣虎成,刘某某出了近一半钱,却一分不拿。这种 "只出钱、不获利" 的模式,明显违背市场规律,只能说明钱是 "送" 给领导的

虽然用的是刘某某的名字,但荣虎成夫妻实际拿着银行卡和证书,刘某某只是个 "名义代持人"。法律上认定:只要受贿人实际控制了财物,就算既遂,跟用谁的名义没关系。所以这 49.665 万一到账,就算荣虎成受贿到手了。

定融受贿案里,钱数和利息咋算?算给你看

刘某某口头说送 50 万,但实际转了 49.665 万(因为荣虎成多转了 3350 元)。法律讲究 "主客观一致":他实际送了多少,荣虎成实际拿了多少,就按这个数定 ——49.665 万。

这 120 万理财产生的利息,其中对应 49.665 万的部分,属于 "受贿款产生的孳息"。比如利息总共 10 万,49.665 万占 120 万的 41.39%,那 4.139 万利息就算孳息,最后要跟赃款一起追缴。

普通人咋避坑?警惕定融产品的 "受贿式包装"

如果领导亲戚说 "帮我买个理财,我钱不够,你先垫点",千万别傻呵呵掏钱。尤其是对方说 "利息全归我,你不用管",这十有八九是想拉你当 "受贿工具人",一旦事发,你也可能被牵连。

不管是不是定融产品,只要涉及 "领导关照过你生意,现在找你要钱投资",就得警惕:你给的钱,是不是对他职权行为的回报? 如果是,就算包装成 "投资"" 借款 ",本质也是受贿,你可能成了行贿人。

荣虎成案的核心教训:当官的用权力帮人赚钱,事后以任何名义(包括买理财)拿回来的好处,都是权钱交易,就是受贿。普通老百姓也要明白:别想着靠给领导 "垫资买理财" 换关照,这路子迟早翻车。

最后提醒:不管是当官的还是普通人,记住一句话:

凡是跟 "职权关照" 挂钩的 "投资"" 借款 ",背后多半藏着受贿的雷,踩上去就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