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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社保

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

定西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工作,进一步推动退休服务提质增效,提前发现并解决参保人员档案资料缺失、关键信息记录不完整、社保关系待转移、养老账户未归集等导致退休资格认定及待遇核定不及时的问题,市社保中心将全面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档案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予以提示:

预审范围:凡在定西市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到龄申报退休时,可提前三个月申请退休预审和档案核查。

预审事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有人事档案且涉及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三个月,可以申请进行人事档案预审和缴费年限认定。请即将退休且有查档需求的参保人员在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在档案管理部门提请退休预审和档案核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因档案资料不完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不完整等影响正常退休、按期领取待遇问题。

查档核实基本信息后,拟退休参保人员,经本人单位公示后,按期向社保中心提交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登记表及相关要件材料,进行退休资格认定、待遇核算等工作。

温馨提示:退休年龄的确认实行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有人事档案且涉及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请及时查阅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确定退休时间,按时申领待遇,确保个人权益不受损。

来源:定西社保

编 辑整理:掌上定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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