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昌洪 编辑:冯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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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于20世纪90年代初首发于《文化娱乐》杂志,后被《青年博览》等刊物转载,经作者授权转发。全文较长,故分三篇连载。

续前篇《九江文史 | 他审判过日本战犯(上)》

对谷寿夫的判决

谷寿夫的判决,法官们基本上众口一词一致认为该判死刑。但是在即将开庭宣判的时候,庭长石美瑜又有些犹豫了。因为他当时还摸不准最高当局对日本人的真正意图,在杀与不杀问题上还拿不定主意。于是,又把法官们召集起来,要大家重新慎重研究。当时大多数的意见,仍然偏向于坚持要判谷寿夫死刑。因为谷寿夫的罪行太重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个别法官提出,这事是不是请示一下再定。大家经过合议认为:还是不请示的好!中国军事法庭本来就是最高当局下令组建的,要充分利用“司法独立”这一有利条件,该怎么判,就怎么判。若是请示来请示去,反而夜长梦多。只要罪据确凿,判了就判了。

审判谷寿夫时,南京市民聚集在法庭外聆听 图源:抗日战争纪念网

判决谷寿夫死刑,关键还在于起草一份《判决书》。于是,决定由庭长石美瑜和承办此案的法官叶在增研究起草《战犯谷寿夫判决书》,具体由叶在增执笔。叶在增把收集到的大量资料加以整理,简明扼要地,而又字字千钧地写进了《战犯谷寿夫判决书》里头。在“事实”和“理由”两项中这样写道:

谷寿夫系日本军队中凶悍之将领,远在日俄战役,即已从军,并著战绩。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后,中日战起,充任第六师团长率部来华,参与侵华战争。先转战于河北永定河及保定、石家庄等地。

同年11月底,我京沪沿线战事频告失利,转移阵地,扼守南京。日军以南京为中心,纠集其精锐而凶残之第六师团谷寿夫部队,第16师团中岛部队,第18师团牛岛部队,第114师团末松部队等,在沪淞大本营总司令松井石根指挥下,合力会攻。在受到中国军队坚强抵抗后,忿恨之余,遂于陷城后作有计划的屠杀,以示报复。

由谷寿夫所率的第六师团任前锋,于1937年12月12日(即农历十一月初十)傍晚攻陷中华门。先头部队用绳梯攀垣而上,入城后,逢人便杀,见房子就烧。屠杀最为惨烈的时期,是12月12日傍晚至12月21日谷寿夫部队撤出南京移防芜湖这十天之内。计有中华门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处,我中国军民及南京市民遭日军用机枪集体屠杀并焚尸灭迹者达19万人,遭日军零星枪杀,后经慈善机关收埋者达15万人,被害总数达30余万人。当时南京城里遍地是尸体,遍地是血迹,到处是火焰。这种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实属骇人听闻。

庭长石美瑜、首席检察官陈光虞等,在中华门外兵工厂小山上发掘南京大屠杀遇难者骸骨 图源: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在历数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的种种残暴行径后,又这样写道:

南京城被日军攻破后,有些来不及逃走的贵妇人,见日军这般猖狂,莫不岌岌自危,逃进国际委员会所划定的“安全区”避难。可是,日军根本不把国际间的抗议放在眼里,肆虐如故,爬墙进入“安全区”强奸妇女,或翻墙抢劫财物。美国使馆、德国使馆都遭到不同程度抢掠。日军所到之处烧、杀、奸、掠并施。陷城之初,沿中华门至下关江边,遍地大火,烈焰冲天,半城浓烟滚滚……

夜深了,石美瑜和叶在增伏在灯下,两眼生痛,耳朵嗡嗡作响。窗外,公鸡已经啼鸣了好几遍。他俩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在太阳穴上抹点清凉油,喝几口浓茶,又重新拿起笔。最后,他们依据《海牙陆战条例》在《战犯谷寿夫判决书》的末尾写道:

查被告在作战期间,以凶残手段,纵兵屠杀手无寸铁的市民,并怂恿部下强奸、抢劫、破坏财产等暴行,系违反《海牙陆战规则》之公约各规定,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被告与各会攻将领率部攻陷南京后,共同纵兵肆虐,遭戮者达三十余万人。更以剖腹、枭首、轮奸、活焚之残酷行为加诸徒手民众与无辜妇孺,实属穷凶极恶,无与伦比!不仅为人类文明之重大污点。即揆其心术之险恶,手段之毒辣,贻害之惨烈,亦属无可矜恕。应科以极刑以昭炯戒!

次日,石美瑜又把大家召集到一起会议,法官们对《战犯谷寿夫判决书》没有异议,于是,决定3月10日对谷寿夫进行判决。

庭长石美瑜(左二)宣读判决词 图源: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3月10日上午,法庭里早早地就挤满了人。今天到场的人数,比前几天任何时候都多,不仅座位上坐得满满的,人行道上也挤得水泄不通。

石美瑜有些激动,虽然连日来没睡过一个好觉,但仍精神饱满。他擦了擦发胀的眼睛,站起身来,用洪亮的声音宣读了由叶在增根据《海牙陆战条例》执笔起草的《战犯谷寿夫判决书正本》的主文。用字字千钧的语气宣判:

“谷寿夫:在作战期间,纵兵屠杀非战斗人员及百姓,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

会场里欢声雷动,许多人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谷寿夫的血终于洒在雨花台

1947年4月26日,是一个晴朗的日子。这一天,整个南京古城几乎是万人空巷,因为今天是处决“南京大屠杀”首恶战犯谷寿夫的日子。大家都想看到这个杀人魔王的可耻下场。

雨花台观看日本战犯谷寿夫伏法的南京市民 图源: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在通往雨花台的道路两旁,密密麻麻挤满了人。军、警、宪、特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午后,随着一声声警笛的嘶鸣,载着谷寿夫的刑车开过来了……关在南京国防部战犯看守所的谷寿夫,也许知道命在旦夕,从前一天傍晚起,就很反常,急躁不安。给他送去饭菜,被脚踢开。给他端去开水,也被他连杯带水掼碎于地。从来不抽烟的谷寿夫,这天晚上却向看守人员要了一支烟。可是,当他将香烟点着,送进嘴里,尚未吸入,便鼓起腮帮,几个指头使劲往里一按,将香烟掐成两截。他的脸一会儿苦丧着,一会儿又舒展着,十个指头时不时伸进头发里,有时使劲一拔,一丛头发便从他的指缝间飘落下来,铺了一地。这天夜里,他滴水未沾,粒米未进,彻夜未眠。

天亮之后,他走近监狱的栅栏前,双手紧紧抓住栏杆,向着东方他妻儿老小居住的那个扶桑岛国眺望。“谷寿夫出来!”一声大喊,把他从梦幻中惊醒过来。他抬头一看,见是看守送饭进来,后面跟着一名法官,他朝门口望了望,见门口增加了几道岗哨,知道死期已近。看守把饭菜放进牢里,摆了一桌子,然后退了出去。法官问谷寿夫:“你有什么话要交代吗?”“交代”这可是个不吉利的字眼!谷寿夫识得几个中国字,对中国话的含义略有所知,他明白:这“交代”就是临死前的遗言。他回答说:“给我纸和笔,写封家书。”

战犯谷寿夫被押赴刑场 图源: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家书是写给住在日本东京都中野区富士町53号他的妻子的。写好之后,他拔一把头发,咬下几片指甲,叠在家书里,装进了信封。交给了法官,然后走到桌子旁边,望着满桌丰盛的饭菜,放开肚子,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刑车上的谷寿夫被五花大绑着,旁边有几个行刑队员押着他。他的脸色看上去还好,没有古书里描写的那种“面如土色”或“煞白如纸”的模样,只是脑袋低垂着,背弓曲着。是呵!他欠下中国人民的太多了!心里能不沉重吗?

刑车到了雨花台,“吱嘎”一声!停了下来。押守谷寿夫的行刑队员们将他横拽竖拉拖下车来,法官、法医、检验官拥上前,站在谷寿夫对面,验明正身。接着,四名行刑队员架起谷寿夫往前跑了一段路,让他跪在地上后,几乎同时响起了枪声。

随着枪声,这个恶贯满盈的杀人魔王谷寿夫,头一歪,身子一挺,栽倒了。他的鲜血终于洒在了雨花台。

临刑前,谷寿夫被吓瘫倒在地上 图源: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