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利息的显著特点是双方未在借款协议或者借条中对利息作出明确约定,因此法院在判断当事人是否需要付利息时存在一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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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口头约定的利息,能否要求债务人支付?

郑美玲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中口头约定的利息能否要求债务人支付,需分情况讨论:

自然人之间借贷

1.利息约定不明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若只有口头利息约定,且不能提供其他证据加以辅助证明,债务人可以不承认该口头约定,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有证据证明口头约定时:若出借人能够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双方口头约定利息,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法院将依据双方的借款和还款金额、双方关系、交易习惯等事实和相关证据综合认定。若证据充分,法院会支持出借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诉求。

非自然人之间借贷

若借贷双方为自然人以外主体,利息约定不明时,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郑美玲律师补充: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郑美玲律师

江西学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荣获江西省律协授予公益表现突出律师称号,二十余年法律工作经验,秉持专业为本,诚信为先的服务理念,获评“客户满意度优秀律师“,执业理念: 以专业能力捍卫法律尊严,用职业良知守护客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