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岳西县振兴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超过有效期限的药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岳市监处罚〔2025〕67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岳西县振兴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超过有效期限的药品于2025年4月1日被本局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1)没收超过有效期限的药品;(2)罚款1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履行方式:携缴款码到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微信或者支付宝账号扫码进行交纳罚款,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岳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2
| 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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