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15日17时左右,剑川县公安局刑警队接到东岭乡中登村村民段德全的报案:“今天下午4点多钟我下田回来,到家大门口时发现门上的挂锁不见了,出门的时候我亲手锁上的,进了家门后发现我和我弟弟两家都被盗了,被翻得一台糊涂……”
接到报警后,剑川县公安局刑警队指导员张仕昌、副队长张训宝带着侦查员张文和、张祖愚和李玉池携带勘查器材跳上一辆勘查车火速赶往距离县城不到1公里的中登村——
老照片:出警的民警
现场被翻箱倒柜,凡是上了锁的地方全部被撬锁,现场多处留有血迹,血型化验系陌生人留下,判断犯罪分子在撬盗过程中手被划破;同村一妇女反映:一个小时前,她途经段德全家附近时看见一个年纪约20来岁、留着分头、穿灰色西装的小伙子从段德全家出来走上村中大道,然后不知去向,她当时以为是段家的姑爷,所以没有上前盘问,现在看来很是可疑。
然而,段德全家的现场还没勘查结束的时候,已经退休的剑川县公安局老刑警队长王庆松骑着一辆自行车赶到现场,要张仕昌和张训宝立即收队,跟他去甸南乡,因为刚接到甸南派出所指导员张辉太的电话:家住甸南乡向前村的剑川县人民法院法官赵福禄家被盗,家中丢失一支54式手枪和五十多发子弹。
90年代的法官
54式手枪
经验丰富的张仕昌和张训宝第一时间就有了判断,段德全家的盗案和赵福禄家的盗案应该是同一个人所为,那个妇女看到的男青年有重大嫌疑。于是,段德全家的勘查立即停止,驱车往向前村方向疾驰——
当他们赶到的时候,甸南派出所张龙福和指导员张辉太已经封锁了现场,张仕昌、张训宝等人立即开始了现场勘查工作。半个小时后,正在剑川县准备迎接来剑川县调研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钱正英同志的保卫工作的大理州公安处马泽民副处长、州刑警大队艾华生大队长,剑川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李锡坤副局长、刑警队长王建中驱车赶到现场,随后在马泽民副处长的指挥下开展外围走访工作。
马泽民
赵福禄家是个四合五天井的单家独院,现场范围很大,被翻动的部位很多,总共被撬盗了赵福禄夫妇的卧室,赵福禄妻弟刘沛生夫妇的卧室以及客厅里的所有橱柜和抽屉,最严重的是赵福禄放在卧室内红漆木柜底部的一支枪号为29073341的54式手枪和五十三发子弹被盗。
刘沛生反映:“今天下午两点以后,我从田间回来拿工具,到大门口时发现大门从里头反锁,当时以为是我姐夫午休,我进不去,只好在门口大喊我姐夫名字几声,但里面毫无反应。我只好返回地头继续种地到下午三点再次返回,发现大门还反锁着,于是就翻墙进去,结果发现发现家里被盗了。”
外围走访得知,有人在当天下午2点左右看见有两个穿着军装的外地男青年在现场附近的巷道转悠,向村里人兜售饲料添加剂,此外没有发现别的可疑“生面孔”。
由于盗枪案发生在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钱正英在大理州调研期间,尤其是5月16日钱正英将在剑川县调研,一支手枪在剑川县被盗显然是极大的威胁,因此大理州公安处高度重视此案。尹树贤处长专门给马泽民副处长下了指示:一定要把枪找到,并且枪绝对不能“响”。
5月16日凌晨,马泽民召集大家在剑川县公安局会议室开案情分析会,会后一致认为:中登村段德全家被盗和向前村赵福禄家被盗两个现场的作案手段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作案目标是盗财,手枪是无意中被罪犯发现后顺手牵羊盗走的,犯罪分子极大可能系流窜犯,有可能早就逃之夭夭,但也有可能在剑川县境内躲藏。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应该是尽快查清卖饲料添加剂的两个穿军装的男青年的落脚点,同时对在金华和甸南的各大小旅社的住宿人员进行清查,重点清查手上有新鲜划破伤口的人员。
至凌晨3时,警方对县城的所有旅社以及甸南乡三岔口路边店的住宿人员全部清查了一遍,但却一无所获。而卖饲料添加剂的人员倒是查到了一个——在剑川饭店帮厨的安徽青年,但是他并没有作案时间而排除了嫌疑。
5月16日8时至11时,钱正英同志安全的完成了在剑川县的调研,在钱正英一行离开剑川县境后,松了口气的干警们得以专心查盗枪案,但查了一个白天没有丝毫进展。为了“集中力量办大事”,在5月16日傍晚,剑川县公安局从刑警队以及金华、甸南和东岭三个派出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5.15盗枪案专案组,由剑川县公安局刑警队张训宝副队长任组长,专门侦办此案。
钱正英
在接下来的案情分析中,专案组对中登村盗窃案和向前村盗枪案是否应该并案侦查产生了分歧,因为走访结果,两个案子发生时间大致在同一个时间,不可能是同一个所为。为此,专案组又组织技术人员对两个现场进行了一次复勘,觉得不能排除事主或者目击者错判案发时间的可能性,因此决定继续并案侦查。
与此同时,云南省公安厅在5月16日向云南省各地公安机关发布“5.15”盗枪案的协查通报,并组织力量控制各交通要道,盘查可疑人员,防止犯罪分子携枪流窜。
专案组决定从中登村盗窃案入手,立足本地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建筑工地、旅社、木雕厂等单位,重点审查有盗窃前科的本地和外来人员,总共排查出嫌疑对象三十六人,但经过二十多天的核查最终全部被否定,其余的排查工作也没有排出有价值的线索,使得专案组成员的士气受到严重打击。
在5.15案发生后,剑川县县城和城郊结合部又相继发生多起白天里居家被撬盗案件,由于群众都收到了公安机关的协查通知,并且作了防范,因此这些案件都没有造成损失,而且还有三名盗窃犯被人民群众捕获并扭送派出所(扭送之前一顿暴打),但是经过审讯,这些人都和5.15案无关。
正当专案组陷入一片绝望的时候,(丽江地区)丽江县公安局政委在6月7日20时给剑川县公安局政委打来一个如同天籁的电话:“今天白天,有一个鹤庆县人在我县大研镇入室盗窃时被群众抓获并当场扭送我局,在被抓获之前这人拔出手枪试图拒捕。我们在他身上缴获54式手枪一支和五十三发子弹,经核对枪号,就是省厅通报上的被盗手枪……”
接报后的专案组大喜过望,立即派人连夜赶往丽江县,将被丽江县公安局抓获的盗枪犯——时年22岁的鹤庆县辛屯乡农民王焱烽(1993年因犯盗窃罪被拘役三个月)连夜押回剑川县。随同王焱烽一起被移交的,还有枪号为29073341的54式手枪,五十三发51式手枪弹,一块“双狮”牌女式手表——
双狮牌女式手表
王焱烽交代:从1995年1月开始他在鹤庆县辛屯乡盗窃作案十多起,但都是小偷小摸,所盗物品价值低微到可以忽略不计,于是他就在5月14日经丽江县流窜到剑川县“碰运气”。5月15日11时左右,王焱烽携带作案工具潜入中登村“踩点”并选中段德全家行窃,结果不慎右手在击破段德全家玻璃窗时被碎玻璃划破;14时左右,王焱烽又窜到甸南乡向前村赵福禄家行窃,窃得包括一块“双狮”手表在内的价值3000元的财物,并且意外的在翻箱倒柜中发现了赵福禄的那支54式手枪,于是一并拿走,在5月16日一早就乘坐早班车离开剑川县回到鹤庆县。
王焱烽的供词中关于手枪部分是这么说的:“像我这种偷得多了,就怕被人发现,有这把枪就放心了,被发现了也不怕,就算家里有人我也敢进屋了,他们要是不让我拿我就拔枪吓唬,不让我走就开枪打。就这样我在鹤庆县和丽江县又干了十几票,结果没想到栽在了丽江,这帮丽江人是真的不怕枪吗?”
最终,王焱烽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曾经在三起入室盗窃时发现屋内有人,于是拔枪恐吓,因此作案性质变成了持枪抢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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