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微生活综合整理

资料:人民网领导留言板、镇雄县人民政府

最近

有不少老乡后台咨询小编

“在镇雄改名需要什么资料?”

“落户需要什么资料?”

“分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为满足大家的需求

小编综合整理了镇雄公民办理

“更姓名、改年龄、分户口落户”等

所需资料

建议收藏转发哟~

公民变更姓名

一、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经协商一致的,可由监护人申报姓名变更登记,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征得本人的同意。需要以下材料:

1、项目变更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共同申请书;

本条所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未成年人生父母、依法收养未成年的养父母。父母死亡的,为民法总则中确定的顺序监护人。

二、已满18周岁的,可由本人申报姓名变更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变更姓名申请:

1.刑罚未执行完毕或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2.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3.选取姓名违反公序良俗的;

4.公安机关认为其他不予更名的情形。

注:公民姓名变更后,原姓名应作为曾用名予以登记。

公民更改年龄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八十三条规定:公民出生日期登记后,不得变更。确因公安机关错误登记,公民本人或者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的,可以更正一次。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或者其监护人书面申请书;

2.原始户籍档案(常住人口登记表、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编码登记表、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始出生依据(出生住院期间原始病历档案记录、出生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3.项目更正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公民分户口

依照《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之规定,乡村地区分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3.分家(户)协议或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的生效判决书 ;

4.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办理部门的受理单等可以证明正在办理的材料办理。

公民在镇雄落户

1.购房落户

办理条件

在城镇地区取得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书面申请(申请人自备)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

3.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居民户口簿

5.落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6.落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2.租房落户

办理条件

在城镇地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并征得所租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同意落户的。

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申请人自备)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3.房屋租赁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房屋租赁人的居民户口簿

5.房屋产权人与租赁人签订的租房协议(合同)或者住建部门或其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6.落户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引进人才落户

办理条件

被招聘、录用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或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或者纳入云南省“千人计划”和州市招才引智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申请人自备)

2.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或者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外、境外等同于中专以上院校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初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4.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

办理条件

经过国家统一考试招录,被我省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正式录取的学生。

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申请人自备)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明

3.毕(肄)业证

4.户口迁移证(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

新生儿户口登记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婴儿出生后30天内,其父母应当向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一)婴儿父母共同书面申请;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注:公民户口登记的姓氏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若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的,向户籍登记机关说明即可。 )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已经清楚

在镇雄办理改名、落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了

不过政策可能会有更新

实际办理过程中也可能会有特殊情况

如果还有疑问

可以咨询各乡镇派出所

由专业的工作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镇雄户籍业务咨询电话

东城派出所 0870-3140110

南城派出所 0870-3141110

西城派出所 0870-3120357

泼机龙翔派出所 0870-3855115

母享派出所 0870-3853206

以勒派出所 0870-3852166

坡头派出所 0870-3861064

赤水源派出所 0870-3841115

塘房派出所 0870-3851115

五德派出所 0870-3832115

罗坎派出所 0870-3844115

大湾派出所 0870-3854115

中屯派出所 0870-3871036

芒部派出所 0870-3842115

雨河派出所 0870-3843115

盐源派出所 0870-3834015

场坝派出所 0870-3872126

林口派出所 0870-3866003

黑树派出所 0870-3859060

牛场派出所 0870-3831115

坪上派出所 0870-3874115

鱼洞派出所 0870-3858059

亨地派出所 0870-3857110

花朗派出所 0870-3865015

尖山派出所 0870-3848115

果珠派出所 0870-3849015

木卓派出所 0870-3847015

花山派出所 0870-3837177

杉树派出所 0870-3838115

碗厂派出所 0870-3836115

以古派出所 0870-387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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