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

独立法人实体: 申请机构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完善的组织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并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所需材料: 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明等证明其合法合规主体地位的文件。

名称规范: 公司名称中必须包含“鉴定”、“鉴证”或“评估”等与价格鉴证评估业务直接相关的关键词,清晰反映业务性质。

二、人员配置

综合类机构: 至少配备 8 名 价格鉴证师。

文物类机构: 需满足以下两种配置方式之一:

① 配备 8 名 文物价格鉴证师;

② 配备 4 名 文物鉴证师 和 4 名 价格鉴证师。

所需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劳动关系证明。

重要提示

逐项核对: 申请前请严格对照上述所有条件进行自查。

材料齐全: 确保按需准备并提交所有规定的证明文件。

前置沟通: 建议提前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沟通,确保申请流程合规。

特殊领域要求: 申请文物类评估资质的机构,除满足上述基本要求外,必须额外通过文物管理部门组织的专项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