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伟
【工商部的审核文件】
【工商部的批复文件封面】
【工商部关于道生银号的令】
【道生银号的注册底稿】
1922年,商人张晋阶等人在济南募集资金30万元,发起设立山东道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后经营风生水起,历年皆有盈余。然而,随着军阀张宗昌督办山东,他相信枪杆子下面出钱财,为筹措军费,于1925年9月开办山东省银行,大肆发行“金库券”“军用票”以及公债,导致金融秩序紊乱、信用崩溃,引发挤兑停兑事件。济南银行业受到剧烈冲击,道生银行亦巨亏,不得不减资并注册成立道生银号以维持经营,其经历成为济南金融业发展的时代缩影。
1922年,张晋阶联合荫泰堂陶文泉,车百闻、李云史、张修如、何素璞,安徽思德堂李耕樵、福源堂刘福缘,河南人田晋亭以及江苏垂玉堂沈亦曾等,以“调剂金融,促进商业”为宗旨,募集资金308500元,发起设立山东道生银行股份公司。张晋阶最初设想将银行总号设于济南,待业务增多时再行推设分号于各商业繁盛区域。在总董张晋阶等人苦心经营下,道生银行生意渐有起色,股东亦赞赏经理层的专业素养和能力。1924年,在张晋阶的统筹谋划下,道生银行按照北洋政府制订的《银行通行则例》等相关规定,制订《章程》《营业概算书》《股东名册》等各项书册,并呈缴300元公司注册费和6元银行注册费,由历城县公署转呈山东实业厅,并由省政府转报农商部、财政部注册申请发放执照。6月4日,历城县公署收到山东省实业厅第78号函转发的农商部令,认定道生银行提交的各项文件符合规定,准予备案。尽管尚未下发道生银行的营业执照,道生银行在济南一直得以进行正常业务。
1925年4月,军阀张宗昌督办山东后,时常以筹集军饷为名,向各商会、银行勒索巨款。不仅如此,1925年9月,张宗昌在济南经二路企业银行的旧址,以计划募集资本1000万元(实收250万元),由蒋邦彦任总办兼总经理,马官和担任会办,下设总管理处及秘书室、总务部等机构,创办山东省银行。该行主要业务包括代理省金库、发行纸币及军用票,先后设立北京、上海、天津等分行。1926-1927年间,山东省银行发行无年份版军用票累计1800万元,因滥发导致信用崩溃,严重冲击济南金融秩序。金融业混乱导致一时间物价飞涨,一块肥皂竟然标价300。加之当时济南旱涝交替,蝗蝻并起,济南黄河段频繁决口等自然灾害连绵不断,济南百姓深受其害,商业、银行业从业者更是苦不堪言。
在众多银行、银号因受山东省银行拖累、受金融业混乱波及,纷纷破产之际,道生银行因经营相对稳健,虽然蒙受巨大损失,但尚不足以导致倒闭。可屋漏偏逢连阴雨,恰在此时,道生银行总董张晋阶病故,给道生银行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好在常务董事郭松轩挺身而出,他与车百闻、何素璞、田晋亭、沈亦曾等董事,以及监察人高维铸、张修如等一起勤勉经营,竭力保障银行正常发展。1928年2月12日,在常务董事郭松轩的召集下,道生银行股东陶文泉、戴允恭、田晋亭、李云史、夏溥斋、车百闻、曹鑑庭、何素璞、李耕樵、沈亦曾等召开股东会。会上,前总理车百闻向股东报告了1927年份的营业情形,会议做出两个重要决议:一是鉴于山东道生银行资本原有308500元,因受1927年省政府银行票亏损影响而减缩股本,现存股本计减至半数,减资后股本为154250元,并将原山东道生银行改称山东道生银号;二是决议道生银号改为董事制,即由各股东票选董事11人,监察2人,再由董事会公推常务董事正副各1人。同时,将“银行每年召开当年会一次,如有特别情事,由总理、协理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得召集临时会”之规定改为“本银号董事会每月开例会1次,每年开股东会1次,如有特别情事,常务董事及董事或监察认为有必要时,或有二十分之一以上之股东请求得召集股东临时会”等。2月14日,常务董事郭松轩与众董事、监察人商议后,发出《山东道生银号致债权人函》,回顾了道生银行发展历程,坦承过去三年因山东省银行滥发纸币遭受损失,声称“兹为保全信用起见,特于二月十二日召集股东大会筹议善后办法,决议自本年三月一日起,将山东道生银行改为山东道生银号,仍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减为十五万四千二百五十元,所有各存款利息一律照旧,其到期之存款到即随付,敝行信用素著不肯付负人。此次缩小范围,实系节省开支,彻底整理办法当为执事所共谅,爰根据《公司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分别通知,即希发照,如别有高见并盼於四个月内赐教为荷”。在常务董事郭松轩等带领下,道生银号开始了新的经营旅程。
1929年,山东工商厅发出第3号通告,要求山东所有在北洋政府时期注册登记的公司,重新注册登记并另发执照。1929年10月18日,山东省政府委员兼工商厅厅长陈名豫通报道生银行原先在农商部登记情况,并呈报道生银行改名道生银号的经过及减资情形,连同道生银号的呈报申请材料,以及查验费10元,执照费2元,印花税1元转呈工商部鉴核,并申请登记发照。11月6日,工商部以商字第6645号指令山东省工商厅,声称经查前农商部旧卷,原道生银行“所请注册章程不合,故未发执照,碍难按照查验章程呈请查验”。而且,该商号改为道生银号后仍系股份有限公司,其组织究竟内容如何?是否变更资本?有无增减股东等均没有详细呈报,无凭办理。工商部并指出若道生银号申请执照,“应将《公司章程》《最近股东名簿》《董监姓名、住址》《股东会议决议录》等一并呈部,再行核办”。接到工商部的指令后,郭松轩组织制订《山东道生银号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章程》,编制《山东道生银号股东姓名清册》《山东道生银号股东决议录》《山东道生银号董监姓名住址等项清册》等文书,呈报山东省工商厅。12月30日,陈名豫呈报工商部,汇报山东道生银行改称“山东道生银号,仍为股份有限公司……改为董事制,照现存资本计算减为十五万四千二佰五十元,於各债权人利益毫无损失,并遵照《公司条例》第五十三条分别通知各债权人,期间内并无声明异议者”,将道生银号的相关申请材料各2份,以及减资注册费银5元一并转呈工商部,恳请工商部鉴核并发给执照以及减资后的注册执照。
工商部接到山东省工商厅转呈的申报材料和文件后,经过工商部科员许修之办理,科长黄祖怡、金天禄审核,司长张轶欧复核,在1930年2月18日以商字第8554号令回复,认定道生银号既然原先没有领取执照,“碍难依照查验减资办法办理,应即按照现在资本总额呈请设立注册”。在工商部看来,此前道生银行“既并经地方官厅呈转注册有案,应报文件。除已报外,其余可免补具,以示通融”。但“至股本招收数目,应由现任董事、监察人全体依照《公司条例》第一百十四条逐项开具报告,补呈备核”。此外,工商部认为“所报《章程》,亦有未合之处,如股本总额若干,分为若干股,每股若干元,均应有明白规定”,并举例指出原《章程》第4条应酌改为“担任募集之股,不能以之为被选资格之股份”,原《章程》第13条“但”字下的原文应全删去等等。最后,工商部核定道生银号的“注册费照章应缴一百八十元,附加教育费三成,计银五十四元,又印花税壹元,共应缴银二百三十五元,除先后已共缴银十五元外,尚应补缴二佰二十元,仰即转饬遵照此令”。
山东省工商厅接到工商部的指令后,督导道生银号按照工商部的要求补呈《章程》《董事、监察人调查报告书》各1份,以及费银217元,在1930年3月28日,由山东省政府委员兼工商厅厅长陈名豫签发函件呈报工商部。工商部接到陈名豫的函件后进行审核,认为道生银号既然由“银行”改为“银号”,并呈请减资注册,按照程序规定应由道生银号补呈财政部备案,而且指出补报的《修正章程》第24条末的“之”字,应改为“并呈报查核”。同时,在4月16日,工商部以商字第9777号令回复山东省工商厅,准予道生银号注册,并发给执照,并责令道生银号将变更减资情况呈报财政部备案。随后,省工商厅与道生银号通报了准予注册登记的情况。5月23日,由省工商厅将道生银号新修订的《修正章程》转呈工商部备案,将道生银号变更减资情况呈报财务部。财政部收到道生银号常务董事郭松轩补缴的相关材料后,于6月5日,由部长宋子文签发函件给工商部,函询道生银号更改名称,以及核减资本后,是否经过工商部准予注册给照的情况。工商部收到财政部的函件后,在6月10日回复财政部,声称道生银号已经过工商部核准注册,道生银号仍系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存资本154250元为资本总额,已经工商部准予改正注册,发给执照。
至此,道生银号减资注册并发给新的执照事件画上了句号。在民国时期济南金融史上,道生银号在艰难中苦心经营,在经营中应对各种困扰,留下艰难而值得回味的一笔,其经历成为济南近代金融业在动荡时局中艰难求存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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