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辩护中,需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证据链完整性、程序合法性及量刑情节等核心维度展开,结合司法实践和典型案例,以下为系统性辩护策略:

一、挑战“伪劣产品”的实质认定

一、挑战“伪劣产品”的实质认定

1.区分“假冒”与“伪劣”

若产品仅涉及商标侵权(如贴牌)但质量合格,应主张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而非本罪。例如,某案中被告人销售贴牌酒但质量达标,最终未被认定为本罪。

强调刑法要求产品同时具备“欺骗性”与“危险性”,若仅标签瑕疵(如未标注生产日期)或质量轻微瑕疵但无安全隐患,不构成本罪。

2.质疑鉴定意见的合法性

检材问题:若取样不规范(如超保修期产品检测、未封存样品)或保管链条断裂,可申请排除检测报告。

例如,某UPS电源案因检测样品为使用三年后的产品,法院未采信鉴定结果。

标准适用错误:审查是否混淆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或未根据产品实际用途选择适用标准。

二、瓦解主观故意要件

二、瓦解主观故意要件

1.证明缺乏明知

若被告人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如查验供应商资质、合同约定质量责任),可主张其无法预见产品伪劣。

例如,某种子案因采购合同明确质量责任归属,被告人被认定无主观故意。

销售价格合理(未低价诱导)或长期抽检合格,可反推不明知。

2.过失抗辩

因生产技术缺陷或管理疏漏导致不合格,可主张过失不构罪。例如,某案因原材料供应商问题导致产品不合格,被告人免责。

三、精准抗辩销售金额与责任范围

三、精准抗辩销售金额与责任范围

1.金额计算争议

剔除未实际交付的订单、退货或退款部分,避免虚增金额。例如,某案因银行流水无法证明实际销售金额,被告人被判无罪。

拆分共同犯罪中的个人责任,避免将上下游全部金额归责于被告人。

2.未遂与既遂区分

若产品未实际销售,货值金额需达15万元以上才构成未遂,可争取减轻处罚。例如,某硬盘案因未遂情节,刑期从7年降至2年。

四、程序性辩护与证据排除

1.扣押与鉴定程序违法

若扣押清单无见证人签名或储存不当(如原材料污染),可申请排除物证。例如,某糖浆案因扣押程序瑕疵,公诉机关最终不起诉。

鉴定机构无资质或方法不合规(如行政机关代委托),鉴定意见无效。

2.非法证据排除

电子数据(如微信记录)提取未符《电子数据取证规则》,或存在篡改可能时,主张证据无效。

五、量刑辩护与司法政策运用

1.法定从轻情节

自首、立功、坦白、退赃退赔等可减少基准刑30%-50%。例如,某卷烟运输案因退赃、认罪认罚获缓刑。

单位犯罪中,若个人仅履行职务且金额不足,可切割责任。

2.政策导向

利用最高检“少捕慎诉”政策,对涉企案件争取不起诉或缓刑。例如,某公司因整改合格获不起诉。

六、结束语

六、结束语

有效辩护需实体与程序并重:

1.实体上,紧扣“质量—欺骗性—危险性”三位一体逻辑,瓦解控方指控基础;

2.程序上,通过证据排除、鉴定质疑打破证据链;

3.策略上,结合认罪认罚与司法政策,最大化当事人利益。

建议聘请技术专家辅助质证,并全面梳理采购、销售记录等客观证据,构建多维防御体系。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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