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男童呕吐送医遭漏诊不幸亡,医院被判赔146万,涉事医生被刑拘!
夫妻俩做梦都没有料到他们高高兴兴,带着儿子回江西老家过春节,却被一场原本不该发生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夺走了年仅2岁半儿子的生命。
是和专家同行的成这场悲剧,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却因手诊医生的漏诊(不负责任)而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事情的起因:
2025年春节,江西一夫妻俩高高兴兴带小儿子回老家过年,不曾想就这么一去儿子就再也回不来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事情是这样的,2024年2月7日该夫妻俩带着年幼的儿子从深圳回到抚州老家过春节,2025年的2月15日晚上儿子突然说肚子有点胀,感觉不舒服,夫妻俩也没耽搁,第二天早上立马带着孩子到抚州当地一家三甲医院检查就诊。医生就是简单的抽血做了个血常规检查,发现是胃肠型感冒,开了点,中成药就叫回家去吃,同时提醒注意观察。
这个月回到家,发现儿子2月16日晚饭后又开始出现呕吐的情况。但精神状态看上去还是比较好的。直到2月17日凌晨的3点,孩子又开始呕吐,这次呕吐里面还带有血丝,于是夫妻俩立马将儿子带到了离家大约五分钟车程的福州建强第五医院看急诊。当时值班医师检查的结果是肠梗阻,要求输液住院一周。
入院以后,从凌晨的3点到上午8:50左右,孩子依然喊腹胀并且也在呕吐,当时家长把这个情况告诉了查房的医生后,医生并没有做进一步检查,而只是说了句“药效没那么快,这种情况很正常”。(在此期间,该值班医生还问家长收5000元的现金,说是专家会诊费,家长因为没有现金说转账行不行?医生说不行,然后此事就不了了之了。事后才知道,所谓的专家只是一个当天正在休假的普通医生。)
一直到2月17日中午的一点左右,孩子的状况依然没有缓解,并且突然疼痛难忍,在另一名医生看了片子之后,建议立马转院到位于省城南昌的江西省儿童医院去了。
下午4:20左右抵达医院后,在该医院进行抢救。当天下午5:51医生说:孩子抢救无效,救不了了。
具体整个事情的经过大体就是上述所说的这个情况。
试想一下,从春节的2月15日也就是农历正月初六的凌晨3点,一直到2月17日下午的5:51,短短2天的一个时间,一个静音2岁6个月的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眼睁睁的从眼前“溜走了”。
鉴定结果:
抚州市卫健委委托抚州市医学会对陆先生孩子与抚州健强第五医院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鉴定结果为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方承担主要责任。这涉事医生被处警告,暂停执业半年。
看到涉事医生仅仅被处警告和停业半年的这个地方的时候,心里面真的是非常气愤!为什么这样说呢?那么一条鲜活的生命,才两岁六个月大的小男孩就这样活生生的,因为你们的误诊,因为你们的不专业就这样“莫名其妙”的离开了他都还没来得及仔细看的这个世界。
而且在离开的这个过程中,受了那么多的精神上以及身体上的折磨,最后只给这些造成这起事故的“恶魔”处于了一个警告并且停止执业半年而已,我想说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不值钱”吗?(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看的,总之我是非常气愤,不知道现在这个世界是怎么了,现在的某些医院真的是来救死扶伤的吗?这里我多少带了一点自己的个人情绪在里面,请大家多担待。)
好在最后咱们法院还是判决的很公平:
2024年10月份,抚州市临川区法院立案受理后,最终判决,首诊医院被判担责85%,赔偿死者家人146万余元。
我想说一下,我个人自己的看法,虽然说最终,家属得到了赔偿金146万余元,但是这100多万又能干什么呢?它能抚平父母心中的伤痛吗?这100多万还能买回自己儿子的生命吗?不能!这将是父母心中一辈子的痛,一辈子都走不出的阴影,深圳市这一辈子都活在深深的自责和愧疚之中。
这件事被爆出来后,在网上面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围观,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
有网友认为,父母也有很大的责任,父母没有把孩子的实际状况全部说清楚,说明白。
也有网友认为全部都是医院的责任,如果父母要是懂的话,到你医院来干什么?这到医院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而不仅仅只是85%。
也有网友明确表示,现在的医院一个比一个黑,非得要等到出了大事故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不管怎么样,这都是一令人痛心事情,医院被判赔是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因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明显过失。患儿入院后医方未进行详细进行身体检查和必要辅助检查,最终导致关键病情漏诊。
同时,这件事的发生也让民众更加重视自身和家人的医疗权益,在就医过程中若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沟通和维权。
那么对于这起事件,您有什么看法呢?
图源网私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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