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街道

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曝光台

安全生产重如泰山

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积极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切实加强辖区生产单位安全意识

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保障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幸福街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工作

现将部分点位隐患问题

予以曝光

1

点位1

青城路58号

曝光隐患一:

隐患问题:楼顶存在易坠物

整改建议:立即划分易坠区域,清理楼顶易坠物

涉及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2

点位2

金平巷87号

曝光隐患二:

隐患问题: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整改建议:立即断电,将电动自行车移至指定充电点位充电

涉及法律法规:

若因飞线充电导致火灾,则可能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

点位3

联盟北路198号17栋附6号

曝光隐患三:

隐患问题:树木倾斜

整改建议:安排施工人员对倾斜树木扶正或切割

涉及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若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且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

点位4

联盟南路3栋附巷

曝光隐患四:

隐患问题:树干脱落阻挡消防通道

整改建议:清理脱落树干,并排查是否还存在其余易脱落枝干

涉及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若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且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主  管:中共都江堰市幸福街道工作委员会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幸福街道办事处

主  办:幸福街道应急管理办

主  编:李明洋

责任编辑:苏婧雯

本期编辑:张 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