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梁军
6月13日,一起因上坟烧纸导致桃园损毁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经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入驻综治中心法官与人民调解员联合调解,最终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万元。该纠纷从受理到结案,仅用时20天,实现矛盾纠纷零成本、高效率、实质性化解在诉前。
今年3月29日,余某某上坟烧纸,不慎造成邻近田某某家的桃园失火。田某某发现后在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村委会。后在当地群众帮助下,及时将大火扑灭。
经村委会组织人员现场测算,失火面积为7余亩,烧死烧伤桃树为491棵,经济损失约10余万元。
因双方对火灾造成的损失分歧较大,无法自行达成和解。4月2日,田某某一纸诉状将余某某告上枣阳法院,要求赔偿桃树损失费共计109516元。
收到诉讼材料,法院在征求双方同意先行调解的意见后,随即将案件委托移交至市综治中心民商事调委会进行调解。
接手案件后,为调和矛盾化解纠纷,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综治中心进行现场调解,因双方对烧毁桃树数量和价值存在较大争议,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本着实质化化解矛盾纠纷、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的理念,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诉前评估鉴定。
诉前鉴定结论出来后,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我们种植三年的桃子正值旺果期,你们把桃树烧伤烧死,给我们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要赔偿全部损失。”原告田某某坚持10万元的赔偿不让步。
“我常年生病吃药,干不了体力活,一家全靠老公打工干活,维持家庭生活。”被告余某某表示自己是无意的,并且儿子出车祸致残,一直在家休养。家里经济困难,实在没钱赔偿。
由于双方意见不一,调解过程也是一波三折。法官和调解员因案施策,不断调整优化调解方案,坚持“情、理、法”齐抓,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的态度慢慢有所缓和。
最终,经过法官、调解员前后三次耐心调解,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给付了赔偿金。至此,这起损害赔偿纠纷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感谢你们为我们排忧解难。”收到赔偿款后,当事人田某某将一面写有“民间纠纷无小事 依法调解化矛盾”的锦旗送到综治中心,表达对法官、人民调解员的由衷感谢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高度认可。
(来源:极目新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