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反映城建华润润城中心小区住改商问题,官方回复来了…

具体如下:

你好,我是包河区润城中心的业主,我们这个小区2024年才交付,但是b区3栋的2**和7**已被改造成美容馆和瑜伽馆进行营业,且没有与我们这栋楼的其他业主商量,征求我们的同意,现向领导申请对其整改,恢复正常住宅性质。

回复如下:

经核实,润城中心B区3栋的美容馆和瑜伽馆均于2025年5月前办理营业执照。按照当时执行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65号)规定,“申请人以住宅(包括辅房、车库)从事电子商务、计算机数据处理、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开发、翻译服务、工业设计、创业投资等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行业,办公场所与经营场所相分离的,或者仅作为市场主体通讯联络功能使用的,可以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无需提交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的证明文件”,该2户商户符合相关要求。

因2025年5月颁布的《安徽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将住宅作为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请登记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该2户商户在申请营业执照时未取得相关利害人同意。

目前,淝河镇市监所已对2户商户劝离如拒不搬离,届时将联系您以相关利害人身份对经营者获取的营业执照进行撤销登记。

来源:人民网领导人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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