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向山东枣粮先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珠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易烊千玺与上述两公司及北京爱吾食品有限公司、枣粮先生(北京)商业连锁管理有限公司的人格权纠纷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并定于8月18日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易烊千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所有带有易烊千玺姓名和肖像的宣传广告,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5000元,共计50.5万元。

图源: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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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 | 实习生 赫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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