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元医药”)于近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及履职程序,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根据公告,修订后的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规定其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财务相关工作经验。独立董事人数需占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制度赋予独立董事多项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等。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充分履职条件,包括知情权保障、工作费用支持及适当津贴。

值得注意的是,独立董事需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若独立董事辞职导致比例不足,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此外,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关键事项,确保监督制衡。

此次修订还强化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审核中的职责,要求其与审计机构直接沟通,并对保密信息严格管理。分析人士指出,此举有助于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防范内幕交易风险。

皓元医药表示,新制度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旨在适应监管要求,优化董事会决策机制,维护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市场预计,该举措将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治理信心。

(注:文中未提及具体生效日期及股东会召开时间,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