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妈在三拒绝诉讼中提出了约180万元的民事赔偿,有法律依据吗?

今天,大家都在热议许妈提起的三拒绝诉讼。那么,许妈在三拒绝诉讼中提出了约180万元的民事赔偿,有法律依据吗?

其实,这也是不少杜粉所关心的。他们认为,许妈作为姚策的养母,姚策病逝时已经回归原生家庭,他的生死已经和许妈毫无关系。所以,无论许妈在三拒绝诉讼中提出多少民事赔偿,都是多此一举;甚至连三拒绝诉讼,徐敏都不该提起。

然而,这么说恰恰是没有法律知识的表现,因为许妈在三拒绝诉讼中提出了约180万元的民事赔偿,有法可依。

一、姚策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受损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拒绝进一步检查、拒绝有创抢救治疗、拒绝进一步调整药物抢救治疗等三拒绝行为确实存在,并且导致了姚策的死亡,那么,相关责任方就可能侵害了姚策的这些权利,许妈作为姚策的养父母,就有权利为其受到的侵害提起索赔。

二、侵权责任认定

侵权责任法》规定,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三拒绝行为被认定为侵权行为,那么,老杜和小熊等被告就应当对姚策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赔偿项目计算

此次诉讼,许妈诉求中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死亡赔偿金通常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别忘了,许妈此次诉讼是在京城,因为姚策是在京城的长庚医院给人实施三拒绝的。这样一来,索赔额度上就有了明显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