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车没买车位,不能进地下车库”,自2025年6月1日起,这句冰冷的宣告,成了“济宁城投保利城”众多业主每日归家的噩梦。保利城小区物业保安手持新规,将未购车位的业主拒之门外,车辆在小区入口排起长龙,而地下车库却大量闲置。然而,若仅是禁止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入内,还可理解,但讽刺的是,有业主自2025开年以来,多次主动要求购买车位时,物业却始终两手一摊称:“车位还在开发商手里,没给我们交接不归我们管,但是开发商也不卖!”

车位涉嫌变相“捂盘”,业主权利遭系统性剥夺——这场以管理为名的闹剧,正涉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据悉,济宁城投保利城小区位于高新区“崇文大道与宁安大道交汇处”,由“济宁广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具有央企、国企双背景加持,物业公司为“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当下保利城业主们正深陷有家难回、有车难停的荒诞处境,当业主权利被公然剥夺,开发商与物业却熟练地上演“踢皮球”戏码,更令人愤懑的是,一边禁止驶入,一边拒绝交易,许多业主被卡死在“买不了、停不成”的夹缝中。炎炎夏日,下班后拖着疲惫身躯在小区外兜圈寻位的狼狈,成了众多保利城业主的日常!

物业与开发商在车位归属、管理权限和销售责任上表述模糊,导致业主购买无门。这种模糊不清的状态引发了业主们对其内部协调机制和责任划分的强烈质疑,认为这种状况客观上严重损害了业主的知情权和购买车位的合法权益。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的地下车位规划用于停放汽车,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业主有权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使用车位。而保利物业禁止未购车位业主进入地下车库的行为,限制了业主对其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显然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相悖。

最后呼吁济宁市高新区相关部门,加强对保利物业和开发商的监督管理,对物业和开发商涉嫌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小区的和谐稳定和正常的生活秩序,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来源:视角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