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遴选青年律师担任兼职秘书工作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本院业务需要及报名、考核情况,对招聘人数予以调整,并经院长办公会决定,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1
田建华
11
王冬雪
2
刘家蓬
12
林 帅
3
杨静萍
13
孙 璇
4
赵祥宇
14
李芳芷
5
徐 鹏
15
杨 鸽
6
郝一徽
16
安 平
7
张 颢
17
田峻玮
8
李霏雨
18
李家胜
9
郭昭然
19
张晓倩
10
曲明文
20
李大川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5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止。
三、监督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大连国际仲裁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张秘书 0411-83632313
邮 箱:DIAC_HR@163.com
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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