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遴选青年律师担任兼职秘书工作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本院业务需要及报名、考核情况,对招聘人数予以调整,并经院长办公会决定,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1

田建华

11

王冬雪

2

刘家蓬

12

林 帅

3

杨静萍

13

孙 璇

4

赵祥宇

14

李芳芷

5

徐 鹏

15

杨 鸽

6

郝一徽

16

安 平

7

张 颢

17

田峻玮

8

李霏雨

18

李家胜

9

郭昭然

19

张晓倩

10

曲明文

20

李大川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5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止。

三、监督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大连国际仲裁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张秘书 0411-83632313

邮 箱:DIAC_HR@163.com

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