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管理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

1.冷水滩区(含永州经开区):永州大道-紫霞路-潇湘大道-西区路-传芳路-冷东公路-零陵南路-九嶷大道-九疑大桥-永州大道以内的区域(不含本路)。

2.零陵区:阳明大道-七里店路北段-日升路-绿影路-萍洲大桥-萍洲西路-潇湘大道-朝阳大道-康济大道以内的区域(不含本路),以及南津渡大桥、南津南路、潇水东路为禁限行路段。

二、禁限行车辆及时间

1.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7:00至21:00禁止在上述限行区域内通行。

2.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24小时禁止在上述限行区域内通行。

3.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分级管控措施。

4.上述车辆包含本市和外市籍车辆。

三、其他事项

1.其他货运车辆进入市区禁行区域,继续执行城区道路限行、禁行相关规定。

2.如果本通告与之前的通告有冲突,应以本通告为准。

四、相关处罚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市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2025年7月3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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