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地看劳教授,一直很欣赏。她的文章,思考,行动,都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她是女性的楷模,是女性法律人的榜样。
今天看到她的微博,更让我惊艳——法学教授躬身实践,从高高的象牙塔走进司法实践,应该能更深刻地感受真实的司法,更敏锐的发现问题,进而提出落地的意见或建议。这样的学术研究才可能解决现实问题,才有生命力。
不经现实,不知刑事诉讼中各方的艰难。
01接警容易 出回执难
劳东燕怀疑她的手机被监听,作为法学教授,想到的维权方式自然是报警。
确实报警比较顺利,笔录也都如实记录,不知道比嫌疑人接受讯问好了多少倍。
既然报案了,笔录也做了,是不是意味着公安就要正常调查了?作为报案人,跟民警要一份回执,再正常不过。
但是,劳教授碰了钉子,再三要求之下,派出所的领导来了,仍然不给回执,如果一定要书面材料,就给不予立案告知书。
你看,大教授在民警面前,也无法拿到派出所墙上明晃晃的“三个当场”中的“当场出具回执”。
这个时候,她应该非常深刻地感受刑事诉讼中的普通人会经历什么,有何感受,可能也会更切实地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
做个调研,你报案或者递交材料后,及时拿到书面回执了吗?
02争辩不易 因为人家有权
劳教授要求民警给回执,最后终于拿到一份公文,但案由不是她报案的“手机被监听,手机系统被侵入”。
她提出异议,警官非常不耐烦地说,“报称案由是我们的权力”,“如果对此有意见,就连这份文书也要收回了。”
我们说文字是有生命的,这些文字很简单,却非常生动地呈现出民警的状态。
这还是对知名教授,如果是普通百姓呢?
这是不是也从一个侧面真实地反映,人们为什么对公检法总之避之不及,敬而远之。
03呼吁教授学者 走入司法实践
所有法律人都知道,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其实我想说,法律在于逻辑,也在于经验。)
现在的大学教育和实践脱离太远,如果法学教授们能够走进司法实践,用一半时间去一线办案,去派出所跟他们一起处警,了解他们的工作实际,知道他们为什么喜欢指居,知道是如何办案的,如何取证,如何做笔录等等。
到检察院去跟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案子,知道检察官办案时是怎么想的,跟他们的法律理念有何不同,为什么认罪认罚会执行到今天这个样子,如何才能更好地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
如果他们还能到法院去办案,兼职律师去为当事人和家属奔走号呼,就更能理解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保障有多重要,就清楚为什么律师总是批评公检法,就能提出更具建设性,也更落地的建议……
劳东燕去派出所报案,去做律师,为当事人辩护,都是教授走进司法实践的鲜活案例。希望更多专家学者,走进司法实践,走进法庭……
如果这样,我们的司法和法学理论,法学教育,可能就会有一个良性互动,就能相互促进,就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推动文明。
*往期导读:《太干净太干净的人,反而容易被犯罪》《没有被刑讯逼供》《警惕认罪认罚陷阱——防止被套路》......
*作者简介:程纪念(小猫),做过4年大学教师、某省级检察院13年检察官,现为上海执业律师。擅长办理经济金融犯罪、职务犯罪、企业合规与刑事风险防范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国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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