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26年1月24日,笔者以《“遭遇”安丘法院年底立案难 案由须明确到二、三级》公开报道了河北某雕塑公司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平台网上立案,诉安丘某市政公司拖欠雕塑款合同纠纷一事。安丘市人民法院经审核后,不予立案的问题。
安丘市人民法院的审核意见为“请明确案由”。
【分歧】
就此,河北某雕塑公司十分不解。说,诉状中明明已写明案由为“合同纠纷”,并非没有“明确案由”。同时,认为“是否由于是年底了,安丘法院故意刁难当事人?”
2026年1月26日,笔者与安丘法院的立案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法院认为,既然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中有对案由的选项,故此他们就需要对应案由的类型,并对应选择。
【问题】
但,对于笔者的立案申请,2026年1月27日上午,法院予以了审核通过。
事情虽然得到了满意的解决,但类似安丘法院这样“请明确案由”不予立案的情况,并非安丘法院个例,在其他法院也有发生。
【说法】
就此,某雕塑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中国法学会会员、曲阳县曙光法律服务所陈少勇认为,2025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25〕226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案由决定》中明确,要正确认识民事案件案由的性质与功能。案由体系的编排制定是人民法院进行民事审判管理的手段。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不得将修改后的《案由规定》等同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不得以当事人的诉请在修改后的《案由规定》中没有相应案由可以适用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损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并,《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在“在线立案”,“立案案由”一项中,显著提醒“请您判断您的纠纷符合以下哪个案由类型,并对应选择,该选项不会影响您的立案申请的审核结果”。
(陈少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