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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无人机运营单位及从业人员注意啦!民航局最新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信息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

为控制运行风险,预防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故,这份新规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信息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下是核心内容速览:

1.适用范围

民航局、地区管理局、监管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民用航空企事业单位(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持有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信息管理。

2.事件分类与报告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件,是指对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持有人的中型和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而言,从航空器为飞行目的准备移动直至飞行结束停止移动且主要推进系统停车的时间内,或者在机场活动区发生的航空器损伤、人员伤亡或其他影响安全的情况。

按照事件等级划分,包括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事故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一般事件。

按照事件报告划分,包括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紧急事件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非紧急事件。

紧急事件:紧急事件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应当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事件发生在我国境内)或24小时内(事件发生在我国境外),使用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safety.caac.gov.cn)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按规范如实填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报告表,主报事发地监管局,抄报事发地地区管理局、所属地监管局及地区管理局。

非紧急事件:分为航空器运行与维修类、机场运行类和空管保障类事件,参照办法第十条非紧急事件样例中的分类48小时内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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