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5日,为了规范和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稿”经包括央视在内的多个国家级主流媒体平台发布,再一次将“网约车抽佣乱象”推至风口浪尖。

犹记得2010年5月‌,“易到用车”在北京成立,率先推出“专车”服务,第一辆网约车跑起来了,老百姓开始接受市场教育,培养手机打车的习惯。

2015年,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宣布合并,市场完成初步洗牌。同年,网约车市场也开始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

‌2016年7月‌,政府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既是一份正式确立网约车合法地位的文件,也是一份正式将网约车纳入监管的文件。

然而,10年以来,尽管政府多次出手,“网约车抽佣乱象”仍屡禁不绝。

我们首先需要找到“网约车抽佣乱象”屡禁不绝的根源在哪里?

明面上看,根源就摆在那里,“资本逐利”四个字就可以说清楚的事情。

目前,几乎所有的网约车平台都患上了“盈利焦虑症”‌。

尽管各大平台踩着抽取不高于30%服务费政策红线,仍难满足资本增长饥渴。当正常抽佣触及天花板,便衍生出各种“创新业务”。

比如,算法黑箱里存在的资本算术。平台通过动态调价系统将抽佣拆解为“基础服务费+信息费+优先派单费”,2025年数据显示,行业实际抽成均值已达35%。

另外,订单转卖形成“抽佣流水线”:某某地图→某某出行→某某打车→某某用车,四层转手抽成比例突破40%。

还有,“阴阳账单”技术成熟度堪比金融衍生品。

网约车“阴阳账单”指的是乘客支付的车费和司机实际收到的金额之间存在差异的现象‌。

事实上,‌账单展示时间、优惠券使用、乘客临时修改订单‌等等,都可能造成金额差异。

所以,网约车的阴阳账单并非指平台存在两份故意为之的不同账单记录来欺骗司机和乘客。但正是因为这其间原因复杂,也就给了某些不良平台“浑水摸鱼”的机会。

当这些“创新业务”为治愈平台“盈利焦虑症”服务时,恰好又遇上了“监管滞后综合症”。

现行政策聚焦“抽成比例”单一维度,对订单转卖、费用转嫁等新型“手段”缺乏预判。在2024年曝光的“多平台叠加抽成超标”事件中,监管部门因缺乏法理依据难以处罚。

以上这一套逻辑似乎完全可以明确“网约车抽佣乱象”屡禁不绝的根源所在。

然而,我们知道,供需关系才是市场经济中的核心机制‌。

事实上,从2024年以来,包括重庆、江苏、福建、河南、江西、成都、广州、广西等全国多地交通局陆续发布网约车市场饱和预警。

以日前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正式对外公布的《2025年第一季度南宁市网约车行业运营动态》为例。

截至2025年3月31日,南宁市共有16家网约车平台取得经营许可证,3.73万辆车辆取得运输证,8.67万人取得驾驶员证。大量司机和车辆涌入市场,导致供大于求,订单量被分散。

今年第一季度,南宁市网约车单车日均接单量处于低水平,仅为6.8单。而网约车驾驶员日均营运流水更是仅为136.81元。

试问,没有计算成本前提下的136.81元能养家糊口吗?

其实,网约车市场正在陷入一个“乘客端出行需求增长不明显—司机端从业人员不断增多—客运营业收入不断减少—司机端从业人员继续增多”的非良性循环体系内。

也正是因为出行市场“根本不缺少网约车司机”的现象大量存在,才让平台有恃无恐,一旦产生投诉,一句话可以让投诉人瞬间无语,“你觉得不合理,可以改换其它平台”。

所以,当2025年网约车驾驶员证超748万本,劳动力过剩加剧,导致议价权失衡。至少在当期内,是“网约车抽佣乱象”屡禁不绝的根本性原因之一。

问题的根源已经显现,现在需要回到治理层面。

虽然我们在前文谈到了“监管滞后综合症”,但本意上并非苛责监管在主观意图上的乏力。

事实上,很大程度上来自一些目前条件难以解决的客观因素。

比如,地方监管存在“数据孤岛”的尴尬。

具体到某市、某区司机投诉超高限抽成订单,当地交管局需要跨多个部门协调处理;

还有,当平台用机器学习,动态调整抽佣策略时,监管部门甚至需要近90天的时间进行动态评估与跟踪,才能完成单笔异常抽佣调查。

所以,沉疴下猛药。

只要我们坚信这些问题必须,也必然得到解决,就需要启用一些雷霆手段。

自2019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的缴纳调整为税务部门征收‌。这一改革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提高了社会保险资金的征管效率。

这一操作的底层逻辑,就是启用了“区块链可信数字存证系统”。即,系统生成的数字证书包含完整数据链追溯信息。

关于这一部分,懂的都懂,在此不再赘述。

那么,对出行平台的监管为什么不可以借鉴呢?

只要强制各大出行平台接入国家级分布式账本,实现“五流合一”,即资金流、订单流、轨迹流、评价流、抽佣流。

一旦这个5个数据流对不上,那就一定在某个环节出了问题。

事实上,网络货运平台早在3年前就开始实施这套管理办法。

同样的“五流合一”,只不过针对性的调整为,要求业务流、信息流、资金流、票据流、货物轨迹流保持一致,以此确保了一次货运业务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运输全过程的可监控、可追溯。

另外,必须建立健全平台抽成公示制度。

监管部门强制要求各大平台必须按月公布自身包含所有变相收费在内的“真实”抽成率。

只要保证公布的抽成率是真实的,就没有任何一个平台敢违规操作。

不要说罚款,阶段性冻结新用户注册等处罚性措施,就是一个社会舆论,都够违规平台喝一壶的,那是口碑崩裂的事情啊,那是被扣上“吸血鬼”帽子的事情啊。而违规平台必然遭到全民抵制。

我们认为,上述两级重拳砸下来,基本上解决了80%以上的问题。

当然,还有一些辅助性的措施,也可以实施。

比如,地方交管部门组织开发非盈利性开源接单系统,自动屏蔽抽成>25%的订单,必然得到司机和乘客的信任;组织建立司机从业者数据合作社,用集体议价权对抗算法霸权等等,都不失为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

事实上,我们从未将出行平台想象成为“嗜血者”,而去打倒它们。相反,作为共享经济下的产物,网约车出行平台因时因势而生,应该得到社会的支持与认可。

只是,在发展过程中,就事论事,有问题解决问题。必要时,采取一些纠偏的措施,以免闹出“平台之间共享收益,司机和乘客共享苦难”的黑色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