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朱翊钧是第大明十三位皇帝,在位四十八年,年号万历,朱翊钧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是明穆宗朱载坖的第三子,母为贵妃李氏。万历早期还是比较不错的,但中年之后,因立太子之事与群臣对立,加之沉溺酒色、自此以后三十余年不上朝理政财货的,导致大明日益衰败。
所以乾隆才有明之亡,实亡于神宗”。乾隆的视角是独特的,因为他是以皇帝的角度看皇帝,这个 角度是独有的,是我们所没有的,但你也不能就此指责万历皇帝是昏庸之君,从下面这个案子来看,万历还是具有一定能力的。
刑部是明朝最高司法机关,担当着主要审判机关的重任。其职权范围广泛,几乎囊括了各类案件的审理流程,但刑部没有绝对的“终审”权,这一权力保留机制为后续的司法复核与监督环节埋下伏笔,确保司法裁决不会因一时一地的偏差而出现冤假错案。
而都察院则司法机关的监督机构,在明朝的政治与司法舞台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这些御史们分散至全国各地,明察暗访,一旦发现官员有违法乱纪、贪污腐败、渎职失职等行径,立即行使弹劾权,将不法官员的劣迹上奏朝廷,使其受到应有的惩处。当刑部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时,都察院派遣监察御史列席庭审,监督刑部官员是否严格遵循司法程序,有无徇私舞弊、屈打成招等违法操作。
大理寺类似于现在的最高法院,职责是负核刑部审理后案件的重任。当刑部完成一审判决,案件卷宗便移送至大理寺。由大理寺的官员,对案件进行抽丝剥茧般的再次审查。审视法律条文引用是否精准,量刑是否恰当,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判决结果的疑点。
尤其对于死刑等重刑案件,大理寺的复核工作更是慎之又慎。每一个细节都要经过反复推敲,每一项证据都要得到多种验证。经大理寺复核无误后,才提交皇帝最终裁定。
至于地方司法机关,提刑按察司是省级最高司法与监察机构,同时,提刑按察司还是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机构,肩负着对地方官员的监察重任。到了府衙一级司法机关则有推官,这是府衙司法审判事务的核心负责人,州县作为最基层的司法单位,一旦辖区内发生案件,州县官都要第一时间介入办案,而这起离奇的案件就发生在当时的山东郓州东平府寿张县。
寿张县县里有个叫做王十六的首饰匠,靠着一手高超打造首饰的本领,王十六的小日子过得相当不错。几年后盘下一个铺子,接着又拿出十六两银子下聘娶了一个媳妇。媳妇杨氏长得漂亮,而且贤良淑德,和王十六感情非常好。
王十六的首饰铺对面是个当铺,当铺老板叫刘信七,这个当铺是东平府当时最大的当铺,有时候,有人来当首饰,刘信七拿不准真假,就请王十六帮他辨别真假,就这样一来二去,刘信七和王十六就熟悉了,就在和王十六接触的时候,他就看上杨氏了,而且他总觉得杨氏是个潘金莲一样的女子,只要一勾引就上手,可惜这个愿望一直没实现。
王十六的首饰铺的斜对面有间民房,有个姓奚的屠户在这里卖猪肉。奚屠户经常看见刘信七往首饰铺里跑,他就风言风语,说刘信七和杨氏勾搭成奸,他之所以这么说,因为他也看上杨氏了,他自己得不到,就认为人家是荡妇,这完全就是变态的心理,这王十六当初盘铺子的时候,大概没有看风水,遇见这样的倒霉邻居。
几个月之后,王十六接了个大活,去邻县有大户打首饰,因此王十六一大早就走了。奚屠户得知情况之后,认为这就是天赐良机,到了晚上,奚屠户就翻墙偷偷进入王十六的家里,意图非礼杨氏,杨氏对此竭力反抗并大声呼救,奚屠户怕事情败露,一怒之下就把杨氏给杀了,然后拎着杨氏人头从大门出去,走在大街上,但拿着一个人头也不是个事啊,于是顺手把人头随便的扔到了一个药铺里后就回家了。
这奚屠户前头刚走,当铺里的刘信七也想要趁着王十六不在家,去找杨氏求奸,他来到门前,一见大门虚掩,就觉得这是天赐良机,因此就悄悄进入内室,当伸手一摸居然湿乎乎的,仔细一看,满手是血,再一看,居然看到是无头女尸,顿时吓得落荒而逃。
现在再说王十六,干完工作连夜回家,到家发现大门敞开,心里不由得一惊,等来到内室一看,妻子横死,满床是血,妻子脑袋还没用了,看到眼前一幕,其心情可想而知,此时王十六一再让自己镇定,谁是杀害自己妻子的凶手,王十六左思右想,第一个怀疑的对象就是当铺的刘信七,刘信七天天往这跑,看上去就对自己妻子没安好心,想到此处,王十六立刻出门,奔当铺而去,到了当铺,王十六就看到刘信七在柜台子里边躺着,浑身发抖,最主要的是,刘信七满手是血。
就此王十六就认定,是刘信七杀害了自己的妻子,他二话不说,带着刘信七就去见官,寿张县知县得知治下发生恶性案件,自然不敢怠慢,立即升堂审案,勘察现场,仵作验尸,王十六的口供,又加上刘信七满手是血,这是铁证啊,寿张县知县就判刘信七是杀人凶手,刘信七自然不认,可酷刑之下,刘信七只能是屈打成招直接就认罪,随后知县上报东平府复审,很快东平府复审同意,然后就直接上报刑部批复就直接死刑了。
但刘信七的儿子刘仪,不相信父亲能干出逼奸杀人的这种恶事来,为此数次上诉都无效,就在这个节骨眼,一个叫马鸣亮的都察院巡抚此时正在在山东东平府视察工作,于是刘仪就向马鸣亮鸣冤,马鸣亮接受诉状后展开调查,反正最后的结果就是,马鸣亮调查出凶手应该是奚屠户给捉来审问。
奚屠户自然不认,此人不仅心理素质强,而且抗揍,即便是面对酷刑也是不承认,奚屠户不认罪,没办法,只好暂时关押。此时马鸣亮这时对奚屠户说:“如果想要让我放了你,那也好办,现在你只要给我随便找个头颅来,把这个缺给我补上,我就把你给放了”。
奚屠户一听,也是叫苦不迭,杀人当晚,他随手就把杨氏的头颅扔在了路边,眼下又到哪里去再找个头来?在这种情况下,奚屠买通了一个叫做李期的狱卒,告诉他,你只要能给我在外头找一顶头颅过来,我送你白银一千两。
狱卒李期见钱眼开,当场应承下来,可问题去哪弄到一顶头颅,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个人,可巧,李期有个舅母常年患病,平日里都靠李期接济,李期早就觉得麻烦,于是就毒死舅母,把舅母的头给砍了下来交给了奚屠户。有了头颅,奚屠户是如获至宝,他立刻嚷嚷着要见马鸣亮。
实际上马鸣亮说要头颅,是要杨氏的头颅,他纯属是在诈奚屠户,因为马鸣亮想,如果杨氏真是奚屠户杀掉的,那么他必然把头颅藏了起来,别人找不到,他这个杀人凶手指定找得到。
可是哪成想,奚屠户根本就没有这么干,叫衙役李期杀害舅母,砍下头颅来凑数。马鸣亮调查后得知,竟然是奚屠户买通了衙役李期,杀害舅母,砍下头颅,马鸣亮暴跳如雷,当即将李期斩首。李期被砍了头,奚屠户彻底失去了指望,数月之后他心灰意冷,终于认罪,交代了自己杀害杨氏的事实。但奚屠户表示,人头真的不知道哪里去了,但大概扔到一个药铺。
马鸣亮随后去将药铺调查,不想居然又闹出一桩人命案,原来孙一半夜出来撒尿,正瞧见杨氏的头颅就在药铺门口,按说这个时候他就应该赶紧去报官,可他怕说不清楚,就想赶紧把人头给藏起来,于是孙一干脆把头颅捡了起来,正欲回转身形,找个地方藏起来,偏偏这个时候临街门房里住着一个伙计,也是起来撒尿,正巧就看到孙一拿着杨氏的头颅。
此情此情,孙一是想解释也解释不清,毕竟他拎着头颅呢,任谁第一眼看上去,都会认为他是行凶作案,要藏匿头颅,这伙计一看,立刻就要去报官。孙一一看,这要是报了官,自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于是孙一从屋里抄出一把药锄,一锄头下去直击天灵盖,伙计连哼都没哼一声,当场死亡。
孙一不敢耽搁,把伙计的尸体和杨氏的头颅全都运回药铺,挖了个大坑,把尸体和头颅合埋一处,然后当作一切都没发生过。孙一以为天不知地不知人不知,可是他没想到,马鸣亮带着衙役到药铺搜查,很快在药铺的后院发现了杨氏的头颅——当然,还有被杀死的伙计的尸体,孙一狡辩几句也是徒劳,只能是俯首认罪。
这一离奇案件最后摆在万历的面前,刑部的判罚是:“孙一和奚屠户被枭首示众,刘信七被流放三千里”。万历在下面又添几笔,东平府知府和寿张县知县一律罢黜,因为在万历看来,一件原本十分普通刑事案件居然数月才审查清楚,就是这二人无能造成的,因此必须罢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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