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译编的《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收有四份关于理郿王弘皙移居郑各庄的满文奏折,有其独特的史料价值。

它表明雍正帝善待康熙朝废太子允礽之子弘誓,继位即封之为郡王,不久命其居住郑各庄。世间传言雍正帝杀害允扔,霸占其妻妾,由此折射其妄。

这四份奏折,分别为该书序号345《和硕恒亲王允祺等奏请理王弘皙迁居折》(雍正元年六月二十日)、356《和硕恒亲王允祺等奏请理王弘皙迁移郑各庄事宜折》(六月二十一日)、369《和硕恒亲王允祺等奏请理王弘皙迁移郑各庄折》(六月二十五日)及645《和硕恒亲王允祺等奏请议理王弘皙移居诸事折》(九月十六日)。

《清世宗实录》卷7"雍正元年五月乙酉"亦记载弘皙移居郑各庄事。将此对照解读,可明了雍正帝与允扔、弘皙父子的关系史,并涉及康熙帝对废太子的态度。

雍正帝为弘皙封王

负责弘皙迁居的恒亲王允祺等人奏折,讲到弘皙兄弟子侄的居住状况人,表明弘皙有两个弟弟、三个儿子养育在宫中。

允礽的妾、子、孙养在宫中,是康熙帝帮助允礽养家,是爱护自己的孙子、曾孙,实际是对允礽施恩。

康熙帝的施恩更表现在对允礽妻子石氏身上——以亲王福晋礼仪办理石氏丧事。石氏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七月壬子亡故,康熙帝特谕大学士等给予高度评价,从厚办理丧葬。

因为允礽的获罪,石氏已然失去王妃爵位,她的死,礼部不敢奏请给她写祭文,康熙帝又特别谕令大学士们同翰林院撰成祭文,交与该部,俟秋后致祭,并将祭仪酌行。

康熙帝称石氏为“福晋”,仍视之为王妃。她的丧仪是按照王妃规格进行的。所以后来允礽故世,雍正帝命照亲王礼仪举办丧事,依据就是"前二阿哥福晋事,既照亲王福晋办理"。

又《清史稿》卷220《诸王传·允礽传》亦载此事,基本上是转录《清圣祖实录》之文。允礽不肖,康熙帝不得不废黜他,但是以亲王王妃之礼安葬石氏,养育允礽子孙,表现出他的慈爱之心,同时也是接受汉武帝戾太子事件的历史教训,怕留下恶名。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甲午康熙帝驾崩,次日乙未,继位的雍正帝即封八弟贝勒允禩、十三弟允祥为亲王、十二弟贝子为郡王,同时封弘皙为郡王(随后赐嘉号为多罗理郡王)。

今雍正八年(1730)五月乙未,雍正帝在封二十一弟允禧为贝勒之日,又谕“理郡王弘皙著晋封亲王”。

这两次封亲王、郡王的都是雍正帝的弟弟,唯独弘皙以侄子身份获得殊恩,乃因他是废太子之子,封他,令人感到雍正帝胸怀宽大,不忌嫉废太子的复辟因素,也是收买人心的政治手腕。

弘皙成为郡王后,奉命入镶蓝旗。允礽的其他儿子也得到了雍正帝的封爵。允礽第六子弘,雍正六年(1728)六月封辅国公;第七子弘眺,雍正十二年(1734)十一月封辅国公。

《清史稿》云允礽第三子弘晋、第六子弘、第七子弘眺、第十二子弘院,皆封辅国公;第十子弘,在乾隆四年(1739)弘皙被乾隆帝削爵之后,袭郡王。

看来允礽诸子封爵辅国公,皆系雍正年间之事。

弘皙封王之后,出现给于王府的问题。哪里有现成的王府,抑或新建?康熙五十七年(1718),康熙帝在距离京城二十余里的郑各庄修盖房屋,用途未作说明。

雍正帝于雍正元年(1723)五月初七日谕旨说到此事:"或欲令二阿哥前往居住"。关于郑各庄建造的具体情况,在台北故宫博物院编辑的《宫中档康熙朝奏折》第9辑(即《满文奏折》第2辑)中可以找到有关记录。

康熙五十七年(1718)十二月,康熙帝决定于昌平附近,'离京二十余里'的郑家庄建造行宫、王府、城楼及兵丁营房,由上驷院郎中尚之逊等负责监造,六十年(1721)十月全部完工。

工程包括行宫大小房屋290间,游廊96间,王府大小房屋189间,饭房、茶房、兵丁住房、铺房共1973间,以及其他各项设施,总计用银268762两5钱6分3厘。

雍正帝认为郑各庄房舍恰合弘皙之用。因为康熙帝可能是为允礽建造的,因无准确信息,不便作此处置,而今让弘皙去住,就是合理的了。

雍正帝处置允礽之善后与追封亲王

允礽死于雍正二年(1724)十二月,该月壬午日,王大臣等奏二阿哥病势甚笃,雍正帝发出谕旨:若二阿哥有事,亦应照亲王之例办理。

雍正帝按照亲王薨礼安葬允礽,令内务府照顾允礽子孙,由内府供给丧葬费用,特别是令诚亲王允祉、履郡王允祠、长子弘曙等穿孝,极其隆重,又追封亲王,赐予谥号,允礽可谓备极哀荣。

灵柩安置郑各庄,令弘皙得尽为子之道。这些是《实录》的记载,可是民间却说雍正帝“弑兄”(杀害允礽)、收用允礽妻妾。

从情理分析,雍正帝继位后仍然囚禁允礽和大阿哥允褪,是维持康熙朝状况,绝非迫害他们。

若要加害允扔,也不会等到继位两年之后,尤其是平定青海罗布藏丹津之后,雍正帝帝位稳定,无须乎除掉允礽。

允礽应系正常死亡,允提死于雍正十二年(1734),亦无疑议。前已说明允礽妻石氏病死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妾(弘晋之母)携一孙于康熙间居住宫中。

允扔死后,雍正帝将其余宫人养在宫中,究其原因,审理曾静案的官员说是“皇上念理郡王难以养赡多人,或至少有失所,于密亲王甚有关系。

是以特降谕旨,令理郡王之生母分别区处,并传旨询问诸人,若有仍愿居宫中者,悉如圣祖皇帝之老妃居宁寿宫之例"。说得不无道理。

弘誓迁居郑各庄的过节大体如此。此事令笔者产生四点感想:一是雍正帝对弘皙寓优遇于控制之中,二是优待弘皙折射宽待允扔,三是优待允礽父子极富政治含意,第四点是关于康熙帝的。

让我们先说前三点。第一条,弘皙是罪人、废人之子,本无出头之日,未成想突然郡王显爵加身。

雍正帝实在是优待他,同日封王的四个人,雍正帝给的是三个弟弟,且将其中的允禩、允祥用为总理事务亲王,侄子辈仅有弘皙一人,凸显了他高贵独特的身份。

雍正帝对弘皙的关爱,在弘皙搬家的全部过程中处处体现出来。弘皙虽然获得无上荣誉和雍正帝的优遇,但是在雍正帝的优待之中,不仅有笼络之意,更是包含控制的内容。

作为废太子之子,弘皙有着某种政治潜能、虽然不会有多大,但总是不得不防备的。雍正帝让他住到郑各庄,这里有城、有王府,城有守卫、王府又有守卫,弘皙在双重守卫之中,人身安全固然有保障,而与之俱来的是人身不自由,即身在雍正帝派出的警卫控制之中。

再说,如果说康熙帝原来是要将允礽隔离、禁锢于此,以当时的观念来说,这里是不祥之地,弘皙入住于此,心情能够舒畅吗?能不感到压抑吗?

其次来说,雍正帝优遇弘皙,折射出对允礽的宽容。允礽虽然仍然是罪人、囚徒,但是儿子突然有郡王爵位,他的家族恢复了在皇族中的某种地位,就不仅是康熙帝血统的自然人身份,更是皇家贵族身份。

弘皙地位的获得,肇因于他是允礽的儿子,雍正帝优遇弘皙,不计较允扔的罪人身份,不计较他的原先皇太子地位,不就折射出雍正帝对允扔的宽容态度吗?说雍正帝杀害允礽,显然是无稽之谈。

复次来看雍正帝对弘皙封王的政治意图。笔者试图归纳为三条,其一,对先帝示孝。康熙帝两次立允礽,两次废黜,既是万不得已,又是怕落不慈恶名。

就后一点而论,不必说传统社会的伦理,就是现代学者孟森也指出废太子事件是康熙帝的"圣明之累"。

康熙帝为向允礽宣示仁慈,养育其部分子孙于宫中,以王妃之礼安葬允扔正妻石氏。雍正帝明白康熙帝的心理,向前迈一大步,为允礽儿子弘皙封王,表示顺照康熙帝意愿对允扔施恩,显示他对康熙帝的孝心。

其二,封王弘皙,也是对允扔的一种补偿,是新皇帝对废太子的一种安抚,昭示雍正帝对允礽的兄弟友爱。

其三,允礽在第二次被废之后,已成政治僵尸,但也还有些许拥护力量,雍正帝为弘皙的封王,对这类人是一种安抚,希图令这些人对新皇帝产生亲和力。

总而言之,雍正帝的善待允礽、弘皙父子,是政治策略,收揽人心,稳定刚刚获得的帝位。前述雍正帝的处置允礽、弘皙父子事务,不时涉及康熙帝。

允礽是康熙帝头疼的事,他不得不废除允礽,又费心关照他的妃子石氏和几个孙子,显示他的仁慈,不把事情做绝。

雍正帝对待允礽、弘皙父子的办法,是为保卫自家皇位不必说了,而特别显示出以康熙帝之心为心,真是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