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16年下修罢免门槛,让立委更容易遭到罢免,但也形成一个吊诡的现象,就是立委即便高票当选,却只需要其选区四分之一的票数就可能被罢免,形同践踏了当初投票支持他当选的民意,造成少数去影响多数、选输了还能翻盘的畸形制度。
“太阳学运”推动“割阑尾”,喊罢免蓝委失利,后来民进党及时代力量在立院取得过半席次后就推动《选罢法》修法,把门槛下修,自此台湾(地区)便开始出现一连串的罢免案,蓝绿因政治恩怨互罢,今年则是发挥到极致,直接喊出“大罢免”,对在野发起“无差别罢免”。
由于罢免门槛变低,才让执政党更有操作“无差别罢免”的空间,无关立委个人操守或私德,动员失败就有可能遭罢免。即便当年高票当选,也有可能黯然遭罢。新北市第一选区立委洪孟楷2024年拿下全台第一高票,近16万的选票,罢免门槛只有9.6万票,相差6万票。
英国对罢免有先决条件,包括要有刑事定罪、停职、虚假申报津贴等条件,相较台湾(地区)现在不管立委个人操守,只要连署得起来就能罢,英国合理的多;而日本议员的罢免则是经选区有选举权者三分之一以上之连署,罢免投票要获逾50%同意则罢免,也符合“民主”多数决概念,台湾(地区)却是少数有可能影响多数。
政治人物要为自己的选民负责,罢免制度也是对政治人物清廉以及是否履行承诺的检验,然而,如今的“大罢免”却忽略这个重要因素,罢免只看党籍,不问是非,而门槛如此之低,更有可能发生少数票就罢免掉多数民意选上的立委,完全是与“民主”的本意背道而驰,如此荒唐制度,世界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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