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岁的离休干部被认定为恶势力团伙首要分子获刑5年,以离休干部的身份在耄耋之年还能受到法律的严惩,人们也算是大大地开了眼界,在感叹他们能有效提高平均寿命的同时,也为不管是谁,只要违了法就必须受到法律追究而点赞,生动体现了没有铁帽子王,更无免死金牌。
这位叫郑蔚的离休干部是广东陆丰南塘镇柴头村人,据其儿子郑某军介绍,此人在1949年入伍,参加过解放战争,先后在陆丰县公安局、英德茶场和韶关监狱等单位工作,于1991年离休。享受了离休待遇,安安生生的享受晚年生活,大约也是无比的幸福,可郑蔚偏偏因回村尽孝而惹下麻烦。
据悉郑蔚在外工作了五十多年,很少回村,直到2004年因母亲病重,71岁的郑蔚回到柴头村侍奉母亲,第二年母亲病逝后便离开了村里,前后总共在村里住了一年多。郑蔚在侍奉母亲的一年多时间内,似乎并不太“安分”,除了尽孝之外,大约也充分利用了休闲时光参与了村里一些不该参与的事。
据一份判决书认定,郑蔚参与了三起违法犯罪活动,其中一起称其在2004年组织柴头村“12代表”以村民乱占土地建房为借口,采用威胁、胁迫等方法,向20余户村民强行索要占地补偿款,获款共计人民币98500元。另两起是“12代表”中的几人雇请挖土机强挖村民猪舍和牛棚,并造成了3785元的经济损失,以及在同一天郑蔚朝与“12代表”中的几人发生矛盾的村民喷催泪剂。
到底什么是“12代表”,为什么会有“12代表”,当地村民认为是郑蔚提议成立的,郑蔚本人认为该说法不准确并进行了解释,称当年村里重建自来水工程,负责村务的村干部已外出打工,村里处于没有村干部管理的状态,便有村民提议推举村民代表管理村务,同时也对所指控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辩解。
“12代表”大约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产生的,产生后在村里干了一些诸如建立村规民约、清理乱搭乱建之类的事,也牵涉到收取费用的问题。这么做到底与程序是否相符,是否得到认可或许特别特别重要,不过“12代表”的数量还是显得多了点。
当年“12代表”的事还是在多年后“翻了船”,2021年5月,曾经的“12代表”之一郑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另有代表中的四人被认定为同案犯陆续被判刑,原因均是“12代表”向村民收取占地补偿款,并认定“郑某起组织指挥作用,是首要分子”。此前多人落网均与郑蔚无关,但为何在郑蔚的判决中却被认定为恶势力首要分子,如此矛盾的问题,其子郑某军给出了“苍白无力”的所谓解释。
郑某军称主要是他父亲利用离休干部的身份持续反映村民被抓的问题,“这几年,陆续向有关部门写了几十份材料”,正是这样的行为引火上了身。2024年躺在病榻上的郑蔚被作为恶势力团伙的主犯一审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郑蔚不服提起上诉,到底二审会如何认定,人们也睁大眼睛看着这位95岁高龄的“恶势力首要分子”到底是怎样的命运,只是希望千万别出现另一个“马树山”,不论是谁,不论功劳有多高,违了法就要受到惩处,既彰显了法律的尊严,更是对历史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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