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道路弯多路窄,驾驶车辆更需要保持安全车速并靠右侧行驶,否则极易引发交通事故。6月4日,在兴宾区凤凰镇东汉塘村路段就发生了一起因车辆未靠右行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现场直击】不靠右,交通事故瞬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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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直击】不靠右,交通事故瞬间发生!

当天15时10分许,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经调查,当天15时10分许,张某驾驶桂B****L号小型轿车沿S210线由来宾市城区方向往凤凰镇方向行驶至兴宾区凤凰镇东汉塘村附近路段时,在会车的过程中碰撞到对向由韦某驾驶的桂G****6号小型普通客车,造成张某及车上乘客受轻微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张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实行右侧通行,其行为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韦某驾驶机动车行径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遇到险情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其行为亦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张某、韦某的行为对本次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基本相当,承担同等责任。

法律小知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四)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彭子峻

视频:杨子娆 来源: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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