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能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依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9,400股,注册资本减少294,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88,469,836股变更为188,175,836股,注册资本同步变更为188,175,836元。相关具体内容已在2025年6月7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 062)以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 064)中详细说明。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申报方式如下:
申报事项申报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8月7日期间,工作日9:00 - 11:30、14:00 - 17:30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肖舒月
联系电话:0574 - 65192666
传真:0574 - 65192666
邮箱:stock@nbkbe.com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还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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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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