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
乐山地区雨水天气频繁
路面湿滑,能见度降低,视线受阻,刹车距离延长...
这些都给行车安全埋下了隐患
根据天气预报显示,受冷空气影响
23日~25日乐山市天气为多云转阵雨或雷雨,局部暴雨
新一轮降雨即将来临……
雨季,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易发、高发期
乐山公安交警现将雨天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予以警示
请广大驾驶人以案为戒
提高警惕,谨慎驾驶,平安出行!
雨夜警示!斑马线未停车让行致事故!
2025年3月16日,钟某某驾驶川LT***9号小型普通客车,从乐山市市中区苏稽方向沿苏沙路往水口方向行驶。
19时53分,当该车行驶至苏沙路304路公交车乐山商务学校站点外路段时,与横过道路由廖某某骑行的自行车相撞,造成廖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钟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且未尽观察义务,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廖某某骑行自行车,沿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时,未下车推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雨夜警示!闯红灯撞上不礼让!
2025年3月16日20时33分许,吴某驾驶二轮自行车,行经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与春华路交叉路口处时,闯红灯通过人行横道,与从嘉州大道往新广场方向左转弯由陈某某驾驶的川LD***1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吴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面对变幻莫测的天气和复杂的路况
掌握必要的雨季行车安全知识至关重要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务必收好这份安全锦囊
让“安全”成为雨季行车最坚实的底色
1
降低车速 避免急刹
雨天道路湿滑,要保持低速行驶,加减速、转弯变道等操作都要遵循“慢”“柔”的原则,急加速、急刹车、急打方向等激烈操作很容易让车辆失控侧滑。
2
减少超车、并线
雨天路面湿滑,频繁变道、超车的操作只会增加打滑风险,因此雨天行驶要记住非必要不变道超车,尽量选择跟车,不争道抢行。
3
转弯要慢 勿急打方向
转弯时,要确保车身稳定,车辆离心力不能大于轮胎与地面的横向摩擦力。而雨天路滑,地面摩擦力下降,因此需要在入弯前、进路口之前,就提前将车速降到合理范围,不要在临近路口、弯道时才突然打方向、急踩刹车降速。
4
不要滥用远光灯、双闪灯
首先,机动车在雨天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如果雨天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5
勿贸然涉水
雨天出行,尤其是暴雨天,要注意在出行前规划好路线,避开临水、临崖路段,以及容易产生较深积水的桥梁涵隧等地势低洼路段。若在行驶途中遇积水路段,要注意观察水深,确认安全后慢速通过,切勿贸然涉水。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雨天驾车要牢记
“降速、控距、亮尾”
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您的平安,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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