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宁陵交管大队持续开展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活动,提示广大驾驶人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遵守交通法规,提升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

交通事故案例一:

2026年03月07日11时26分,吴某州驾驶车牌号为豫HV39XX大型汽车,在中国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柳河镇G220(连共线)与徐某刚驾驶车牌号为豫EZ17XX大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吴某州无责任;当事人徐某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案例二:

2026年03月08日14时20分,金某桃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宁陵170XX),在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石桥镇G220(葛天大道)迎宾公园停车场由北向南驶出停车位时,碰撞由东向西行驶张某月驾驶车牌号为浙B222XX小型汽车,致两车损坏交通事故。当事人张某月无责任;当事人金某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案例三:

2026年03月09日08时08分,刘某河在宁陵县信陵路訾家食府胡同内推行电动三轮车时,因操作不当,电动三轮车失控撞到由张某涵停放的琼BD976XX号小型新能源汽车上。致两车损坏。当事人张某涵无责任;当事人刘某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案例四:

2026年03月10日12时55分,王某驾驶车牌号为豫NDN23XX小型新能源汽车,在中国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城关回族镇黄河路宁安新城2号地与马某凯驾驶车牌号为豫NA34XX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马某凯无责任。

来源:宁陵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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