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王志强律师成功辩护:某公司法人、高管涉嫌诈骗案被逮捕,全案获取保候审

为民营企业家辩护,既是为自由辩护,也是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辩护。近日,京都律所李维、王志强律师代理的某公司涉嫌诈骗案取得关键性进展,全案涉案人均被取保候审,当事人被逮捕后两位律师才介入该案,律师通过改变案件定性及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成功为公司高管争取到取保候审,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困境中的信任之选

该案系公安机关跨省抓捕的案件,当事人家属在案发后即与李维律师进行沟通,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委托,随后案件涉案人员均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批准逮捕,因公司客户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公司法人、高管被逮捕后家属一度陷入迷茫与焦虑之中,家属请求李维律师组建律师团队介入该案,随后李维律师、王志强律师组成辩护团队,迅速介入该案。经了解到,本案系因公司提供“海外调查问卷答题”技术服务引发的纠纷,公司客户认为未达预期收益,控告公司诈骗,多名高管因此被公安机关跨省追捕。两位律师经分析研判,指出该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诈骗罪,是合法的商业行为,进而坚定进行无罪辩护,与此同时指导当事人家属提供证据材料。

二、抽丝剥茧的辩护攻坚

诈骗案逮捕后想要取保候审,就要想方设法的改变案件定性。两位律师从最基本的公司运营模式入手,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律师认为,涉案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技术服务协议应当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双方签署协议且客户完成付款后,涉案公司为客户提供海外调查问卷、符合市场价格的人力、技术指导等对价服务,虽涉案公司在宣传推广中关于收益的描述有些许夸大成分,但并未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至多只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

针对办案机关对公司运营模式的理解偏差,两位律师多次提交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的书面意见及证据材料,将公司运营模式和提供服务的流程梳理成图表,并结合服务协议、与兑换商的聊天记录等材料,力求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公司正常的商业逻辑,打破“客户收益与技术服务费直接挂钩”的有罪推定误区。在与检察官的沟通中,律师紧扣公司运行模式,明确指出:客户支付的费用属于技术服务费,而非投资款,由于客户自身原因未能坚持答题,导致收益未达预期,这属于客户自身的责任,不应归咎于公司。其次,客户获得的收益可以直接联系第三方公司进行兑换,或者联系涉案公司进行兑换,即便选择联系涉案公司兑换,涉案公司也会将兑换操作转由券商处理,涉案公司并未从中获得任何收益。此外,客户享有退款自由,这与诈骗犯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存在本质区别,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涉案公司业务模式流程图)

三、程序与实体并重的突破

经过持续不断的与检察机关沟通和专业论证,两位律师的意见逐渐得到办案机关的重视。鉴于当事人一直处于羁押状态,两位律师积极申请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多次与检察官会面,耐心解答其疑虑并提供补充意见及证据材料,推动检察机关对案件重新定性及对当事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重新评估。最终,全案涉案人员均被取保候审。逮捕后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成功的取保候审,不仅使当事人暂时摆脱了羁押困境,也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本案全案涉案人员成功取保候审,不仅解除个人羁押困境,更保障了企业管理层稳定,为企业持续经营创造条件,切实体现了刑事辩护在维护民营企业产权与企业家权益中的关键作用。两位律师在案件定性上坚持“刑民界限厘清”原则,通过论证涉案公司“海外调查问卷”技术服务的商业合规性,明确客户收益未达预期属于市场风险范畴,而非刑事诈骗,避免将正常商业纠纷拔高为刑事犯罪,直接阻断了“民事纠纷刑事化”对涉案公司的冲击。同时,律师结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从“企业经营必要性”角度论证变更强制措施的合理性,推动检察机关兼顾“打击犯罪”与“保护民生”双重价值,避免“办一案、垮一企”的后果。

两位律师在逮捕后介入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仅彰显了京都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也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宝贵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取保候审不是案件的结束,下一步,两位律师将继续为该企业进行辩护,力求妥善化解本案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