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改革后,消防队伍面临的行政诉讼案件显著增多,以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尤为突出。一方面,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推动了案件数量上升;另一方面,队伍性质从现役转变为普通行政机关,是导致诉讼增加的关键因素。

此前,行政相对人可能会因队伍的特殊性有所顾虑,而如今作为普通行政机关,一旦相对人认为其行政行为存在错误或侵害自身权益,便会果断寻求法律救济。此外,各地大量招聘的政府专职队员,也因管理上的种种问题,引发了不少劳动争议纠纷。

作为一名律师,在代理火灾案件的过程中,通过与当事人的沟通、与法官的交流,我以第三方视角,更加清晰地看到了改制后火灾调查工作面临的难题与困境。为此,我撰写了《》《》等文章,希望能引起各级对火调的更多重视。

这支队伍与老百姓接触最多的工作主要有两方面:灭火救援和监督执法,后者涵盖火灾调查。而火灾调查工作与百姓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也直接影响着队伍的整体形象。

在现役体制时期,人员流动频繁,业务骨干难以保留。现在是全员火调,监督员都要具备基本的火调能力。然而,对于未接受过专业培训的监督员而言,要查清每一起火灾事故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能力不足并非最可怕的,更令人担忧的是,即便有规范的工作文件作为指引,部分人员仍无法按照要求完成每一项工作流程。

曾有一次,我代理南部某省一起因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官提到,已从消防队调取了火灾案卷材料,但其中的询问笔录几乎没有参考价值。听到这话时,我深感诧异,因为在火灾调查中,调查询问与现场勘验同等重要,怎么会说询问笔录毫无作用呢?

直到我看见火灾调查证据材料,我终于明白法官所说的话了。

这起火灾涉及7家受灾户,虽有十余份询问笔录,但均由派出所制作,基层大队未参与其中。由于派出所不熟悉火灾调查的专业性,这些笔录仅记录了被询问人发现火灾或别人告知其起火的过程,而没有其他内容,里面缺少了很多、很多信息。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在于基层大队过度依赖视频分析报告和电气线路技术鉴定,反而忽视了调查询问这一基础且重要的工作技能。

这起火灾的认定,很可能仅依据视频分析意见和熔珠鉴定报告作出。至于现场勘验笔录,其质量更是堪忧。勘验笔录的问题在此不多说,因为这并非本文讨论的重点。

面对当事人的疑问,因缺乏基本业务能力,基层工作人员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法官看见这样的案卷也是直摇头;更糟糕的是,部分人员连基本的工作态度都难以保证。而上述种种问题,最终都会损害队伍的整体形象

最后,我想用天津尤老师课件的两张图片作为本文的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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