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柏乡发布
关于分流我县民办小学学生
到公办小学的公告
各民办小学学生家长:
根据上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政策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及工作规划,我县9所民办小学在2025年秋季学期将终止办学,届时将在暑假前分流民办小学学生到公办小学,秋季开学后在公办小学相应年级继续上学。为确保民办小学学生分流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完成,确保每一名学生上学不受影响,现将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公告如下,敬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共同为学生的正常就学提供保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分流对象
全县9所民办小学今年春季学期四、五年级在校生(今年秋季学期的五、六年级学生)。各民办小学目前在校的六年级学生不参与分流,在所在的民办小学完成学业后,按照2025年我县初中招生要求由县教文体旅局安排到初中学校就学。
二、分流原则
根据城乡公办小学空余学位实际情况,按照方便就近就学原则,参照学生家庭住址、户籍、房产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安置学生到公办小学就学,方便学生上下学。
三、我县接收分流学生的公办小学
1.乡镇小学:固城店中心小学、南马中心小学、龙华中心小学、白阳中心小学、内步中心小学、王家庄中心小学、西汪中心小学、南鲁中心小学、南阳中心小学;
2.县城区小学:柏乡县中兴小学(原北关小学、北街小学整体搬迁的新建寄宿制学校,地址在柏乡镇中学北侧。因县城区其他小学学位紧缺暂不安置分流学生)。
四、分流办法
1.本县户籍学生:民办小学今年春季学期四、五年级的学生家长自2025年6月28日至6月29日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详见附件),报名时需携带学生与监护人户口本、房产信息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在报名点填写分流意向登记表。县教文体旅局对家长填报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并审核。家长填报时要遵从以上分流原则,学生分流就学意向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上公办小学名单中选择并填报分流意向学校。居住地在农村的学生可以从9所乡镇公办小学中任选一所,选择中兴小学的需在城区有房产。凡不报名填报分流意向统计表的由县教文体旅局根据家庭住址安排公办学校。
2.县外户籍学生:(1)县外户籍学生原则上回本县公办小学就学,由柏乡县教文体旅局与学生户籍所在县教育局协调安置到本县公办小学就学。学生家长也应同时自2025年6月28日至6月29日到对应的报名点携带有效证件进行现场登记信息,由柏乡县教文体旅局分县进行整理汇总并反馈到户籍所在县教育局,由户籍所在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做好学生回本县学校就读的有关事宜;(2)对有意愿在我县就学的县外户籍学生,由县教文体旅局结合学生家长填报的分流意向学校,统筹做好学生就学安置工作,确保学生就学不受影响;(3)对县外户籍学生家长自行联系回本县就读学校的,学生家长可不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回本县就学事宜由学生家长自行解决。凡不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的一律视同为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本县的就读学校。
3.县教文体旅局对家长填报的学生分流信息统计汇总审核后,有特殊情况的将主动与家长进行沟通,需要调整学校的将进行协商调整。学生信息确定后,县教文体旅局将及时反馈到学生所分流的公办小学。公办小学将于6月30日前与家长进行沟通对接。对接完成之后的就学具体事宜由学生家长和公办小学直接对接联系。
五、其他事宜
1.公办小学将于暑期放假前召集分流到本校的学生和家长见面会,并安排好学生所在的班级、班主任和教师等。同时,安排好学生暑期生活等有关事宜,建立和畅通家校沟通联系,为秋季正常开学做好准备。公办小学将提供良好的食宿和学习条件,确保学生家长满意。
2.学生分流到公办小学完成后,县教文体旅局将结合公办、民办学校,完成学籍的转接工作。
3.各接收分流学生的公办学校将分析了解分流学生的学习等方面情况,根据需要对分流学生提供适应性学习辅导,确保学业衔接和学业质量。同时,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密切家校沟通,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按规定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方式:家长如对分流工作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319-7699009。也可前往县教文体旅局教育股进行现场咨询。
监督方式:为确保分流工作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分流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县教文体旅局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0319-7699028。
广泛宣传:县教文体旅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民办学校学生分流信息,拓宽家长获取信息渠道。希望各位家长关注“柏乡教文体旅”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和相互传递此项工作安排等有关信息,为学生分流提供支持和保障。
柏乡县民办学校学生分流现场报名点
具体信息
柏乡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6月24日
来源:邢台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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