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夏季正式来临,为保障辖区群众夏季夜间出行安全,遏制酒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交口县交警大队桃红坡中队积极开展酒醉驾专项行动。
案例一:2025年6月9日15时34分,张某驾驶一辆皮卡车行驶至双池镇青河街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仪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63mg/100ml,属饮酒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对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无独有偶,当天下午16时11分在双池镇开发街查获一名饮酒驾驶的司机王某,经现场对王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因王某再次酒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二:6月12日15时51分,郭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桃临线15公里时,被桃红坡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郭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饮酒驾驶。16时46分时,还是原来的地点,薛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酒驾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薛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饮酒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对郭某、薛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6月13日2025年6月13日22时05分,桃红坡中队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人举报双池融都村镇银行门口有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请速去核查,接报案后,中队民警立即出警,到双池融都银行后,发现没有举报车辆,经电话和举报人沟通,举报人称是在邮政银行旁,到达邮政银行后,举报人称,被举报人见他报案驾车已走,举报人也不知被举报人是哪里人,正当民警准备走时,来了一辆晋A****R白色福特小车,副驾驶上坐的正是刚才被举报的涉嫌酒驾人员闫某,立即对闫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4mg/100ml,后将其带到交口县宏康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测,并将其血液送到平遥司法鉴定进行鉴定,结果为148.85mg/100ml,醉酒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四:6月18日晚,中队民警在双池镇辖区欣荣街夜查时,23时32分查获一辆二轮摩托车,对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饮酒驾驶。随后对孙某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发现,孙某无证驾驶;同一条街,相隔20分钟后,张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拦停例行检查,快测仪红灯闪烁,立即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张某还无证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对孙某、张某作出罚款壹仟叁佰元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夏季夜间聚餐活动增多,酒驾醉驾风险增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一旦发现酒驾醉驾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交口县交警大队桃红坡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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