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平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一起擅自占用、挖掘昌平区乡村公路的违法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
6月17日,根据流村镇政府提供的线索,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流村镇乡村公路上店路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执法人员查实,河北省廊坊市某企业因电信工程施工造成流村镇上店路公路油面以下基础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该企业存在“擅自占用、挖掘公路”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和现场实际情况,当场开具执法文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6月19日依法对该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下一步,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在乡村公路、静态停车等执法新领域苦练内功,履职尽责,以严格执法保障安全,以优质服务惠及群众,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昌平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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