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司法案例是法治实践的生动注脚,也是传递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为搭建案例写作交流平台,近期安溪法院推出“案析法思 笔述裁心”专题,邀请优秀案例作者,从不同维度分享真实写作思路——如何让枯燥条文在案例中 “活起来”,通过细节还原裁判思维,以通俗表达让公众感知法治温度。
期待这些来自审判一线的经验之谈,能为法律实务写作提供启发,也让更多人透过案例看见司法的理性与温情,敬请关注!
高清良,男,现任安溪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
撰写的论文获全省法院系统第三十四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获评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优秀奖三次,全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一等奖两次、二等奖七次、三等奖六次;撰写的案例获全省法院优秀案例评析优秀奖;撰写的案例、论文被《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热点问题研究》《福建审判》《刺桐法槌》等刊物或书目采用。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案例写作曾让我心怀敬畏又偶感迷茫。敬畏于每份裁判皆是法治进程的“切片”,迷茫于如何将纷繁复杂的审判经验,精准淬炼为具有示范价值的“法治产品”。经过多年的写作,我愈发笃信案例写作不仅是锤炼技艺,更是法官对司法价值的深度凝练、对法治精神的有力传递。
一
案例选题
做“法治价值”的敏锐捕手
初涉案例写作时,我曾陷入“为写而写”的困境,试图将普通案件生硬包装。直到审理一起“保险公司主张免除赔付义务纠纷”,才深刻体悟到选题的灵魂在于洞见社会价值。该案中,投保人因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据此拒赔。案件看似常见,实则尖锐触及“免责条款的合理边界”、“保险人告知义务的尺度”等关涉万千投保人切身利益的核心问题。这让我豁然开朗:优秀案例选题应兼具“三个维度”:法律适用的争议性、社会影响的广泛性、法治进步的引导性。如今,我在审判中总会多问一句:“此案能否为类案裁判提供清晰指引?能否回应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普遍关切?”这种思维转变,使案例写作从“任务”升华为“使命”。
二
法律分析
在“争议迷雾”中点亮理性灯塔
法律分析的精髓,在于拨开表象,直抵规则本质。我曾办理一起被告人“协助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但该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其能否构成立功引发激烈争议。控方认为协助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最终不构成犯罪,故协助行为无法律效果;辩方则强调协助抓捕行为本身的价值。撰写案例时,我运用“三步穿透法”:第一步,精准提炼核心争议,协助抓捕的对象最终未被定罪,协助行为是否仍符合立功制度的法律本质?第二步,梳理法律真空与裁判分歧,实践中存在“构罪说”与“行为价值说”的分歧;第三步,立足立法本意与司法导向,论证“立功制度的价值在于节约司法资源、鼓励悔过自新,协助抓捕行为本身已实际产生上述积极效果,不以被协助抓获者最终被定罪为绝对要件。这一过程让我深切体会到:法律分析绝非“法条堆砌”,而是在“争议迷雾”中进行严谨的“规则发现”与“价值平衡”的思维体操。
三
文书结构
用“逻辑骨架”撑起法治精神
清晰的逻辑结构是法治精神得以彰显的基石。早期写作,我曾困于“事实罗列”与“法条堆砌”,导致重点模糊。在撰写前述“保险免责案”文书时,我尝试以“三段论”为骨架:以“保险法关于免责条款效力及告知义务的立法目的与公平原则”为大前提;以“保险公司未尽说明义务与未尽明确说明义务的区别”等查明事实为小前提;最终推导出“保险公司免责主张不成立,应承担赔付责任”的结论。通过写作,我愈发觉得文书说理部分应强化“规则阐释”与“价值引导”,甚至在裁判文末酌情增加“启示”段落,用平实语言阐明裁判蕴含的法治逻辑,力求让每一份判决书都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案例写作,是法官对自身裁判智慧的深度梳理与升华,可以让法官跳出“就案办案”的窠臼,以更宏阔的视野审视个案裁判在法治图景中的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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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来源:执行局
本期编辑:融媒体工作室 唐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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