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实施细则

导语: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5〕22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杏林职苑特编制《某医院〈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范本),包括工作目标、组织领导、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等内容,并附监测指标目标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重点整治内容自查表,可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考。
目录

目录

一、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三、整治范围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三)医疗质量安全工作机制

(四)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

(五)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六)医疗文书书写、管理

(七)医院感染管理

(八)患者隐私保护

(九)电子病历系统管理

(十)医德医风建设

五、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5年6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7月—9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0月—2026年3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4月—5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

(四)注重宣传引导

(五)建立长效机制

附件1:专项整治行动监测指标及目标值

附件2: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3:医疗质量安全重点整治内容自查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5〕22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1年(2025年6月2026年5月)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消除医疗质量安全隐患,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患者安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专项整治行动监测指标及目标值:详见附件1。

二、组织领导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分管医疗、护理、院感的副院长

成员: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质控科、信息科、门诊办、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宣传科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

职责:统筹部署、督查整改、考核问责。

2.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挂靠医务部)

负责日常协调、数据收集、进度跟踪及信息报送。

3.业务科室

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主任是本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质量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科室质控专员,作为小组成员,负责科室小组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三、整治范围

全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其他涉及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和部门。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1.重点整治内容

医院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未成立由其担任主任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未指定或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医疗质量管理。

各业务科室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指定专人负责科室日常医疗质量管理。

2.自查与整改要点

明确医院主要负责人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医疗质量安全工作。

指定或成立专门的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各业务科室成立以科室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质控专员)负责本科室日常医疗质量管理。

3.责任部门

医务部、质管科、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重点整治内容

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完善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未落实《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制定、医务人员授权、患者术后管理、医疗机构内部督查等有关制度。

2.自查与整改要点

组织对现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细化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具体措施和流程,制定并实施核心制度“35项监测指标”监测方案。

落实《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制定并定期调整医院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实施各级手术医师授权并动态调整,规范患者术后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手术质量督查机制,定期开展手术质量评估和反馈。

3.责任部门

医务部、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三)医疗质量安全工作机制

1.重点整治内容

未形成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管理闭环,未建立并落实定期督导、考核、通报、反馈机制。

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医疗质量安全工作。

未落实“以质为先”的绩效管理理念,未建立以医疗质量安全为导向的绩效分配机制,未将医疗质量指标情况作为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和绩效分配依据。

2.自查与整改要点

建立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管理闭环,完善定期督导、考核、通报、反馈机制,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流程,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

医院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医疗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落实“以质为先”的绩效管理理念,建立以医疗质量安全为导向的绩效分配机制,将医疗质量指标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与绩效分配挂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医疗质量管理的积极性。

3.责任部门

院领导、质管科、人力资源部、财务科。

本专栏《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监测指标监测方案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指引》包括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监测指标(2025年版)相关文案、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相关文案。欢迎将本专栏加入书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