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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自称妇产科主治医生的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一名女性在婚检中被查出HIV阳性,其要求对未婚夫保密。医生在尊重患者隐私的前提下,按照规定上报了疾控中心。结果,男方不幸感染艾滋病毒,愤怒之下,他将医生投诉至卫健委,导致医生被停职。
这名医生还举了另一个案例,一年前也有一名女性婚检查出携带HIV,上报疾控中心之后,医生告诉了其配偶,结果两人没结婚,当事女子一直投诉医生并获成功,医生被停职三个月,后来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要求医师不得将患者病情告知他人。《艾滋病防治条例》更有明确要求。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又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如果查出有指定传染病,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以及采取相应医学措施的建议”。这个“当事人”仅指被查出有传染病的一方。
这种规定不光医师不能理解,普通人也没法理解,这种规定超出了公众的认知:连查出艾滋病都不告诉配偶,那还婚检干什么?
婚检是一项针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所进行的重要婚前保健措施。它主要包括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以及婚前医学检查,旨在确保双方的健康状况,为未来的婚姻生活提供保障。婚前医学检查(婚检)对维护个人及家庭健康至关重要。它专业筛查遗传病和传染病,预防潜在风险,确保母婴安全,促进优生优育。婚检与孕前检查共同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
看看,宣传的多神圣多高大上?
但是,查出艾滋病,连婚配对方的安全都没法保证,如何保证优生优育?
如果说平常查出艾滋病,医师没义务告诉患者的性伴侣和配偶,但是婚检是目的是很强的,之前还是强制婚检,有什么理由不告诉对方呢?
法律,一定是,一定要保护受害者!否则,这种法律就是扯淡!
如此鬼扯的规定执行了这么多年都没改变,我也算是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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