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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所得税规则解析与实务应用

任小雨 郝龙航 张成 著

在复杂的商事主体税制体系中,合伙企业所得税规则因其“先分后税”的独特逻辑,长期以来既是实务难点,也是政策盲区。任小雨、郝龙航、张成三位专家所著的《合伙企业所得税规则解析与实务应用》,以税法原理为经,以实操案例为纬,构建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专业指南,为财税从业者破解合伙税制困局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一、 体系化解构:从规则内核到操作闭环

本书以《合伙企业法》与所得税法规的衔接为切入点,首次将散落在财税〔2008〕159号、国税函〔2001〕84号等文件中的碎片化规则,整合成“设立— 运营—转让—清算”全生命周期的税收处理体系。作者创新性地提出“税基核算双轨制”:在合伙企业层面,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进行纳税调整,明确利息股息等特殊收入的穿透规则;在合伙人层面,区分法人与个人合伙人的差异化税务处理,通过“先分后税”实现税负精准落地。

书中特别解析了多层嵌套架构下的“穿透悖论”——当底层合伙的股息收入向上穿透时,如何避免重复征税或税基流失?通过对比美国合伙企业税制中的 “管道原则”,结合我国金税四期的监管逻辑,作者给出了从股权架构设计到跨层税务申报的全流程操作范式,填补了跨境私募、持股平台等场景的政策空白。

二、 实务痛点破解:三大争议领域的突破性方案

针对行业公认的三大税务难题,本书提供了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财产份额转让税政困境:明确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与退伙所得适用 5%—35%税率的边界,通过“交易主体—资产权属—对价形式”三维模型杜绝税目误用。如某律所合伙人退伙时,书中详细演示了如何区分“经营所得”与“财产转让所得”的税务处理差异。

清算所得核算盲区:构建“资产公允价值—负债清偿—已税利润扣除”的清算税基公式,配套清算申报表填报指引。某持股平台清算案例中,作者解析了非交易过户股票时如何避免重复征税。

优惠政策适用壁垒:系统梳理创投抵扣、残疾人就业等政策在合伙企业的适用规则,特别指出单一基金核算下20%税率的条件。某创业投资基金案例中,展示了如何通过架构设计最大化享受税收优惠。

三、 监管与合规平衡:风险防控与政策前瞻

作者以“税收透明体”理论为基础,揭示了核定征收乱象背后的监管逻辑——2021年41号公告对权益性投资合伙企业查账征收的强制要求,本质是防范“经营所得”与“财产转让所得”的税目混淆。书中通过多个典型案例,详解如何在持股平台搭建、跨境投资架构中,既利用合伙制的灵活分配优势,又规避“阴阳协议”“核定套利”等合规风险。

对于税务师、律师及企业CFO而言,本书不仅是政策手册,更是 “诊断—设计—执行”的实务方法论。从私募股权基金的多层嵌套税负优化,到特殊普通合伙的责任分割税务处理,书中一百多个案例均源自一线实践,每个解决方案都经过“税法条文—会计处理—征管流程”三重验证。正如前言所述,本书用 “大白话”拆解专业问题,既保持学术严谨性,又兼顾商业实用性,堪称合伙企业税务领域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标杆之作。

作者简介

任小雨

在税务局长期浸润于税收政策的研究起草和税政管理的熏陶之间,自得其乐,亦曾在基层税务局从事检查、征管、办公室文秘等工作。精通税法之背后逻辑和“小道理”,税政经验丰富,主导或参与过一些疑难税案,想把税收政策、相关法律规定、财务处理方法、不同行业实践和行规、税收文化、纳税人诉求等因素有机融合思考,形成一些文字。现离职后读一些书、写一点小作文,努力做一个有聊人。用心写书,想帮助花钱买书阅读的有缘之人,实现税务合规。

郝龙航

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负责人,专注涉税疑难问题研究与创新思考,先后出版了《增值税法:新变化趋势与过渡期应对》《新公司法下财税疑难问题释解》《防范涉税“陷阱”与风险》《发票风险识别与应对》《税务规划合规边界与风险防范》《资本个税》《个人所得税、社保新政详解与实务操作指南》《增值税100个涉税高难问题精解》《老板与税》等20本重量级图书,广受读者厚爱。着眼于深度实务,原创视角,法税融合,希望给企业与企业主、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企业高管们带来知识价值、从业赋能与安全守护。让“一本郝书”陪伴你左右。

张成

财才网总经理,国际薪税师(PTA-ATHE)项目中国总负责人。国家新职业(工种)“薪税师”项目创始人。《薪税事务服务规范》《国际薪税事务服务规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薪税师)国家职业标准》总起草人。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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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对合伙企业的认知

第一章 我们所认知的合伙企业

第一节 合伙企业的概念

一、什么是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是较为灵活的企业组织形式

三、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对比,有限合伙制度是一项伟大创举

第二节 合伙企业为什么广受青睐

一、合伙企业在鉴证咨询服务等中介机构中的应用

二、有限合伙企业在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持股平台等领域中颇受青睐

第二篇 合伙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基本规则

第二章 合伙企业设立涉及的所得税问题

第一节 个人设立合伙企业的所得税问题

一、个人以现金资产、劳务出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合伙企业,需要视同销售,对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值部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节 法人企业设立合伙企业的所得税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的核算规定

二、法人企业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所得税核算

第三章 合伙企业的“先分后税”和适用税率

第一节 什么是合伙企业的“先分后税”

一、什么是合伙企业的“先分后税”

二、合伙企业为什么实行“先分后税”?税收法理何在

三、财税〔2008〕159 号文件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如何理解,怎么应用

第二节 合伙人的适用税率

一、境内法人企业合伙人、境外非居民企业合伙人的适用税率

二、境内个人合伙人、外国个人合伙人的适用税率

第四章 合伙企业层次的税基核算

第一节 合伙企业层次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是怎么回事

一、合伙企业层次的税基,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经“纳税调整”计算得出

二、合伙企业会计利润核算,执行哪些会计规定

第二节 合伙企业层次应纳税所得额的具体核算

一、合伙企业层次的税基核算,遵循个人所得税规定,而非企业所得税规定

二、合伙企业层次的税基核算的税法规定较为简单,主要靠财税政策文件规范

三、合伙企业层次应纳税所得额的具体核算

四、合伙企业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收入的处理

第五章 合伙人层次的财产份额转让,以及入伙、退伙

第一节 合伙人层次转让财产份额的所得税问题

一、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二、合伙人层次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涉及的所得税问题

三、合伙人持有合伙份额的计税基础,不等于合伙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这是一个税收风险点

第二节 合伙人层次入伙、退伙的所得税问题

一、合伙人入伙、退伙的主要情形

二、合伙人入伙、退伙涉及的所得税问题

第六章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所得税优惠“知多少”

第一节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多”

一、企业所得税是现行税法体系(18 个税种)中,优惠政策最多的税种

二、与企业所得税相比,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优惠政策“不多”

第二节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所得税优惠“知多少”

一、合伙企业层次、合伙人层次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进一步完善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税收优惠政策的考虑

第七章 合伙企业清算的所得税

第一节 合伙企业清算的原因和流程

一、合伙企业清算的主要原因

二、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主要流程

第二节 合伙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一、现行个税对合伙企业清算的规定非常简单,不够完善

二、合伙企业层次清算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核算

三、对清算所得“先分后税”,合伙人应纳税额的核算

四、合伙企业清算的其他相关所得税问题

五、进一步完善合伙企业清算所得核算的建议

第八章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征管

一、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征管方式的总体架构

二、查账征税的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征管的时间地点

三、个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与合伙企业之间不是扣缴关系,而是委托申报、委托办税关系

四、核定征税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税征管

五、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六、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管理的税收风险控制

第三篇 合伙企业所得税政策业务的实践应用

第九章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所得税政策业务应用

第一节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其“特殊性”体现在哪里

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持续经营期间涉及的所得税问题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清算,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四、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设立异地分支机构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五、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原则上不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节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二、“业绩承包”关系下,合伙人律师事务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第十章 持股平台合伙企业的所得税政策业务应用

第一节 持股平台企业为什么选择有限合伙企业

一、公司制企业在保证“创始人”股东控制权的“尴尬”

二、持股平台企业为什么选择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合伙制持股平台企业的主要类型和架构设计

第二节 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涉及的所得税问题

一、非上市公司搭建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个税怎么算

二、持股平台合伙企业的持股成本,与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的计税成本不一致,怎么衔接和解决这一问题

三、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拟进行清算,将所持股票以非交易过户方式一次性转给个人合伙人,如何算税

四、代持股权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第十一章  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所得税政策业务应用

第一节 给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画一张像”

一、什么是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二、为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画一张像”

第二节 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所得税问题

一、多层嵌套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母子基金)架构的所得税问题

二、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涉及的所得税问题

三、普通合伙人“跟投”涉及的所得税问题

四、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明股实债”涉及的所得税问题

五、有限合伙人“先收回本金,再取得投资收益”涉及的所得税问题

六、对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相关涉税问题的补充说明

第三节 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享受税收优惠的创业投资企业(基金)之规定条件

二、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按个人股东的持股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参考文献

合伙企业所得税规则解析与实务应用

任小雨 郝龙航 张成 著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出版

ISBN:978-7-5223-4019-7

定价:98.00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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