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在景区餐厅用餐后,因试图采摘路边茶花不慎跌倒,遂将餐厅诉至法院索赔。餐厅是否应承担责任呢?

2023年10月1日,苏某在腾冲某餐厅用餐后,行至餐厅与停车场之间的露天路段时,听闻路边种植的茶花可食用,遂攀折枝条采摘茶花,不料跌倒受伤,致右股骨粉碎性骨折。之后,苏某到腾冲、昆明两地医院治疗,于10月21日出院。

2024年7月18日,经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协商未果,苏某将案涉餐厅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跌倒现场为露天公共通道,路面平坦无明显坡度或坑洼,日常通行无障碍。苏某受伤后,餐厅即安排员工尹某将苏某送医治疗,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并陪同苏某至昆明,护理其至2024年6月底,已尽到救助义务。苏某作为近80岁的高龄老人,明知茶花树非餐厅服务设施,仍攀折枝条导致失衡摔倒,其跌倒受伤与经营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苏某的诉讼请求。

记者 张恒 通讯员 李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