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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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刑辩律师,既然主要处理刑事案件,就应当多去其他地方走走,观察不同地区的法制环境,与自身所在地区进行对比,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和感受。
例如,我们最近经常到邻近河南的一个县城D城县办理案件,那边距离亳州市不到100公里。
在那里,最近我们办理的两起刑事案件:一起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另一起是强迫交易罪。
尽管罪名不同,但这两起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在检察院阶段,被告人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然而,在签署时,具结书上的量刑刑期部分却是空白的。这意味着,检察官在让被告人签署法律文书时,并未告知其具体刑期,直到开庭时被告人才知晓。
这两起案件中,一起是在法院庭审阶段介入,另一起则是在二审阶段介入。
这种情况在我们办理的众多案件中极为罕见,唯独在这个地方连续遇到两次。这究竟是认罪认罚制度本身的问题,还是当地办案人员的思想或具体做法存在问题?
有人曾说,有时候经是好经,却被和尚念坏了;有时候经本身就不太好,再遇上个歪嘴和尚,情况就更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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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作为被告人,在这种情况下又能怎么办呢?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奋起抗争。
这取决于个人是否有足够的魄力,能否把事情捋清楚、搞明白。
因为有时候,即使当事人明知案件存在问题,他们自己也难以理清头绪。这时,就需要特别专业的刑辩律师来帮助他们分析清楚、捋明白,找出案件中的关键点、漏洞和问题,结合案件本身的证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有指导性价值的案例,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诉讼方案,帮助客户逆风翻盘。
作为长期主要处理刑事案件的律师,我们最直接的感受是,先不论认罪认罚制度本身是否存在问题,至少在执行时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而不是搞一刀切,更不要突发奇想。
因为一个刑事案件,如果确实没有问题,当事人确实犯了事,构成触犯了法律,那么通过认罪认罚给他一个教训,无论是公诉人、法官还是律师,作为法律人,都希望这些作恶的人能够得到惩罚,有机会改过自新,成为更好的人,这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
但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本身可能只是涉及民事纠纷或治安案件,却被强行定性为刑事案件。
这种情况下,他是被冤枉的,却被迫认罪认罚,将一个无罪案件变成有罪案件,这会在他的履历上留下严重的污点。我认为这种做法非常不妥,甚至违背了法律人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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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遇到刑事案件时,首先要做好以下三件事:
第一,如果你懂法律,就要先弄清楚自己是否构成犯罪。
如果确实构成犯罪,选择认罪认罚没有问题;但如果确实不构成犯罪,就坚决不能认罪认罚。
第二,如果自己无法理清头绪,最好找一位相对专业的刑辩律师,让他帮助你梳理案件的证据材料和事实,找出对我们最有利的突破口。
至少要借助律师的专业知识弄清楚自己是否涉嫌犯罪,因为只有搞明白这些,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第三,在搞清楚这些事情后,自己要选定一个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不要朝三暮四,今天一个想法,明天又换一个,后天又有新的念头。
这样左右摇摆、犹豫不决,最终害不了别人,只会害了自己。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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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最厉害的刑事律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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