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3日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定任命:

洛桑吉美为林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洛桑吉美早年在昌都地区左贡县工作,2004年调入林芝地委办公室任职,担任过林芝地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2011年又任林芝地区纪委党风廉政办公室主任。

2013年1月,调任朗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次年11月转任朗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9年4月,调任林芝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22年11月任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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